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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9月南村镇官堂村经济合作社将位于南大路边的约72亩的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给香港通用文具制品有限公司,合同明确约定所有权归官堂村经济合作社,期满后必须将该土地和不动产归还官堂村。宪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非国家征收征用,不能变更为国有土地,但通用文具公司在2002年7月非法将此土地分成五块转为国有土地,转为通用文具有限公司名下,现通用公司贴出政府收储土地的告示,正在拆除厂房,我村上千名村民得知此事,民愤激昂,联名签储申冤请求,要求政府部门停止收储,侵害村民利益,请求上级领导严查此事,还我村民公道,还我官堂村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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