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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国土局勾结豆家村干部强占规定且侵吞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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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人2015 发表于 2015-2-21 18: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控诉书
  控诉人:彭水县豆家村被征地村民
  被控诉人:彭水县国土局局长敖国娥
  请求事项:
  1:按彭府发44号文件通知,二类土地补偿款每亩8000元现去向不明,望查证落实。
  2: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人口计算,应每人26500元,现无一人,盼按规定予以落实,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应发养老金。
  3:现编造人平1·7 1·82亩方够一人,这与政府文件不符,望给予一个说法。
  4: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 拆补偿暂行条例》规定执行。
  事实和理由:
  2011年3月21日,桑柘烟草站征用豆家村土地拟农转非人员补助公示表公布以后,由于我们是二类地区,首次征地,故没有人知道征地安置补偿等有关条例,所以没有人过问此事,听敖国娥讲,征地0·5亩以上可农转非一人,下次补付余款时带本本来。7月20日动工修烟草站,现四年过去了,瞎闹了多次,余款也没有,也无人有本本,更不知道事实真相。2015年2月1日,走访烟草站负责人时才知道,知道补偿费有:附属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每亩8000元,安置补偿费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