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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2010.8.29案件,肇事者郭某无证,醉驾 超速,逆行非机动车道,逃逸致一家四口灭门特大交通事故案判决:判3缓5!!目前肇事者已经回家,7月13日在家大宴宾客,得意洋洋地说,“我们没有花一分钱就把儿子弄出来了!!”
湖北省襄阳市2010.8.29案件,肇事者郭某无证,醉驾,超速,逆行非机动车道,逃逸致一家四口灭门特大交通事故案判决:判3缓5!! 目前肇事者已经回家,7月13日在家大宴宾客,得意洋洋地说,“我们没有花一分钱就把儿子弄出来了!!” 肇事者家属请从交警队到法院到检察院的人钓鱼,吃饭,这都是肇事者自己亲口说的,能得到这么离谱的判决,还有什么交易不言而喻。 每天步履蹒跚的老人们都要去坟头看看儿子媳妇和两个孙女..。四个人,三个坟头,好好的一家就这样没有了,那种伤心欲绝不是语言能够形容的。看看这一家四口死得如此惨烈,难道就没有天理了吗??!! Ps: 我们找过本地报社,判决下来后媒体报社却不愿报道,虽然前期他们一直在追踪报道此案!!!!!!让全国人民看到如此畸形的判决,让湖北襄阳市高新区受到谴责和惩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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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在判决此起交通肇事案时,援引交警部门的调查说:事发时,轿车驾驶员郭诚诚系无证、醉酒、超速行驶;卢静系酒后驾驶,摩托车超载,车上其他3名人员均未戴头盔。
交警部门认定,郭诚诚负该事故主要责任,卢静负事故次要责任。 法官介绍 受害人家属请求轻判 昨日,高新区法院向笔者出示了此案的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的制作时间为今年7月4日。 高新区法院刑事庭庭长焦静平向笔者介绍,审理此案刑事部分时,受害人家属一直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曾多次要求郭诚诚赔偿经济损失。 经法院20多次调解,郭诚诚同意在已赔付4.8万元安葬费的基础上,另行赔付被害人家属25万元。 6月27日,4名被害人家属收到25万元赔款后,向法院书面递交了一份《谅解材料》。 材料写到:我们与被告人郭诚诚达成调解协议,郭诚诚赔偿4名受害人25万元整,我们对郭诚诚交通肇事犯罪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缓刑。但我们4名老人仍然保留对郭诚诚及另外责任人追究民事诉讼的权利。郭诚诚现行赔款,可在另行民事诉讼判决书中确定的赔偿数额中扣减。 家属观点 只是对赔偿款不满意 既然主动请求判处缓刑,但网传受害者家属对判决不满。这是怎么回事?? 昨日,笔者来到高新区团山镇施坡村,找到卢静的父亲卢德志。他说,《谅解材料》是他们递交的。儿子一家遇难后,他们痛不欲生,但人死不能复生,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对方能积极给予经济赔偿。 卢德志称,很多交通事故都面临着赔付难。法院为此次多次调解,做了很多工作,他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他同时认为,法院帮他们争取到经济赔偿,对这份判决他能接受,只是对赔偿数额感到不满意。 死者卢静的岳父马光财已有65岁,目前仍在松鹤西路某企业打工。昨日下午1时许,笔者在这家企业找到了老人。 他对赔付数额的期望值是55万。他说,4位老人年纪大了,都指望这笔钱养老。 高新区法院表示,受害人家属如对赔偿款不服,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受害人家属的律师杜小兵介绍,他们已提起民事诉讼,继续向郭诚诚及相关责任人索赔。 链接 “判3缓5”依据何在 法院:量刑适当定罪准确 针对高新区法院对郭诚诚“判3缓5”,帖文认为判刑畸轻。 该院刑庭庭长焦静平说,按照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郭诚诚犯交通肇事罪,应在3至7年范围内量刑。 由于郭诚诚系过失犯罪,悔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年量刑是适当的。根据郭诚诚的悔罪表现,对其缓期执行,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另外,受害者家属提交了《谅解材料》,请求法院对郭判处缓刑。这也是考虑因素之一。 鉴于上述理由,焦静平认为,该院对此案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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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什么玩笑 郭某无证,醉驾 超速,逆行非机动车道 死了 一家4口 判了3年还缓刑五年 合理吗 我从韩庚微博里转来的 何不合理大家看 依我看来 判无期都是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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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楼文中笔者是楚天报笔者张凡,做为一个持中间立场的笔者,坛友朋友们看一下他的立场在那里,在向谁说话,做为拥有话语权的强势阶级,他的阶级性决定了他会向谁说话,因为那是大家都知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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