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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连云港东海县居民张鲁俊,原住牛山北路146号,2003年县政府违法强制拆迁致使我和老伴及两个智障儿子四处租房居无定所(现政府向地方居委施压已经没有人愿意把房子租给我们了)。三年前老伴病逝至今骨灰无钱安葬,我和两残疾儿子共度苦日。我多次上市省信访局上访都被东海政府派人拦截,家里电话一直被人监听,居委会还威胁我说如果我再随便上访将取消我两个残疾儿的低保费。年前房东来说迫于居委会的压力他不想再把房子租给我们了。我走投无路只能上网求助。
上访诉求理由及依据: 一:政府有法不依 1:2003年8月6日县政府发布拆迁通告规定,牛山镇人民政府为拆迁单位,拆迁时限为25天,并以按时停水,停电及动用执法相要挟。 2:以县纪委书记张玉春为首的六位县领导组成拆迁总指挥下发通知:逾期不拆将强制执行,合法建筑只给成本。 3:9月5日14时21分出动警车警员,县法院院长唐涛指挥全县公检法阻断交通实行强拆,与被拆迁户使用煤气罐,汽油瓶,棍棒,砖,瓦,石块对峙。 4:用高压欺诱手段胁迫被拆迁户按牛山镇发给的自定房屋评价表签订拆迁协议。营业及住房平均每平方米只给300余元。 被拆迁户11户不服上诉,有连云港市中院指定辖区内县,区法院受理,全部胜诉。 因我家有两个残疾儿子,经济困难,自2004年6月开始信访县各有关单位,县领导两次签转牛山镇解决,该镇在2010年11月20日恢复称此次拆迁主体是县政府,长期相互推脱。 二:法院有法不依 我于2012年3月2日向县法院送交诉状,该院托至4月20日只给释明,不下裁决书函并要我找拆迁主题解决。我于5月18日开始多次走访市中院,直说县法院做法没有法律文书依据,始终不下复文纠正。 多年来政府多个部门与法院相互推脱。法院何时有法必依,人权何时得到保障? 暂住地:东海县牛山镇和平西路14619 电话:051887266625 15351879539 本人身份证:320722193808100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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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政府、县法院有法不依,执法违法。是在向法律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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