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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案,听取原调查人员西安国资委的复查意见,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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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将违法犯罪的问题向负有职责的政府6个局、委举报,拖延三年没有查处。这是为什么?阻力在哪里,症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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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徇私枉法者眼中,根本是无法,这个法,他有办法去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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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没有查处这起侵吞案件,不难看出西安市政府无能“包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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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由于受到西安市国资委调查人员明目张胆的包庇,至今这起违法、违反政策的案件没有得到查处。举报人反遭打击报复,被开除出厂,三年无经济收入,生活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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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国企改制24号文件,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改制中以及遗留问题由主管局负责到底的规定,商务局对发生的这起违法案件,有着义不容辞的查处责任。
目前,举报违法行为的干部职工遭打击报复,办公室被砸撬,并停发工资达三年之久,几名职工被开除出厂,生活陷入困境。2009年9月,西安市委督查室在商务局听取我厂领导和职工代表汇报后,明确责成商务局解决补发职工工资等问题。但这一问题又被拖延一年之久! 我们强烈要求西安市商务局在此案没有得到查处前,首先解决职工的工资全额补发事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立即制止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以切断职工经济收入或纵容这种行为,胁迫职工接受所谓安置的做法是违法的行为。 如果商务局认为西安市政府已明确此案是合法的,不存在打击报复的问题,请按信访条例,书面给我们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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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依据《西安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重新调查,要求市国资委纠正“答复”,依法严肃查处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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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案不查!包庇违法,打击举报人这种现象。我们坚决要揭露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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