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强烈质疑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公安交警支队的事故责任认定!(听说大货车车主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晚秋的茄子1 发表于 2015-2-28 09: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质疑阿拉善右旗交警大队事故科在2015年1月15日晚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中负有隐瞒事实,徇私舞弊,负有不清路障的重大责任。
  2015年1月份,一辆车牌号为蒙M18096重型半挂牵引车占道停放在317省道线三百四十九公里至三百五十公里处不知几日,此车无警示灯、无后保险杆,不按要求设置路障。1月15日晚19:30分许,我儿子郭自浩驾驶蒙M27690小型轿车同向行驶追尾,造成郭自浩当场身亡。
  
  事故现场,郭自浩的衣服、手机、现金及日常购菜单交警都已经找到,死者的身份证、驾驶证等也都在车上,交警却确定死者是车主铁柱,并告知铁柱家属:伤者已送去医院,家属速去医院。现场到医院仅有一条路,“死者”家属在赶往医院的过程中却未见到死者,而是在医院等待十多分钟后死者才送到医院。
  
  据铁柱家属讲:他们到达事故现场时,现场早已清理,没见到任何警示标志。试问---这中间两小时的时间死者究竟去了哪里??当时人是否活着??死者甚至证件、手机都有,交警部门凭什么确认死者是车主铁柱??事故期间我一直给郭自浩手机打电话,手机通着却一直没人接听,交警同志为什么不能接个电话??
  大货车占道停放,没有留下人员疏导现场交通,在车主未到场的情况下,司机却很快就到达了现场,试问---交警部门是怎么查找车主的??为什么大货车司机前来处理此事??车主到现在都未现身,人在哪里??交警部门和车主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在事故处理的过程中,交警部门告知我们:没有权利让大货车车主支付丧葬费,还百般为大货车辩护。责任认定过程中主次不分,隐瞒事实,在以人为本的法制社会里,作为一级执法部门的交通警察如此草菅人命,现场处理如此草率,隐瞒真相不告知家属,如果不是“死者”铁柱家属通知我们,我们还不知道自己
  
  的儿子遭此大难!!几乎让郭自浩成为了无人认领的死尸!!换一种方式来看:交警部门提供给家属的现场视频客观、全面、真实吗??
  
  大货车不设路障,坑害我儿!!郭自浩血淋淋的躺在太平间无人过问,交警部门却允许大货车司机来停车场清理货物。我们老两口十多天不分昼夜的在交警队门前的农用车里等候处理结果,交警部门却威胁我们迅速撤离现场,扬言:再不撤离就让我们好看..。交警部门和车主之间到底存在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不让家属看现场的目的是什么??听说车主是阿拉善右旗的某位重要领导..。此人权势一手遮天,在幕后操纵一切,更能让阿拉善右旗知情者一提到此辆大货车便人人禁口。难道真的如有些人所说---这是内蒙古的交通法,外省人的命就没人管??如此行径,实在令人寒心!!
  
  我们就这么一个儿子,受临泽县果蔬协会委托到阿拉善右旗开蔬菜店三年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却为死者郭自浩承担事故70%的责任,大货车承担30%的责任。这样的结局我们怎能安心居住回空旷寂寞的凄凉老屋??为了不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悲剧重演,我们强烈请求各级执法部门、媒体机构施以援手,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使逝者安息,亲人慰藉。心痛之余,我们依然坚信:在中国[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领导的法制社会里一定会公平公正的处理此事!!
  谢谢大家的关注,祈求知情者向我们提供线索,联系电话:15904830842。求转发,跪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