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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只能找相关部门解决。法律解决不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法律不溯及既往。现在的法律大多都是90年代后颁布的不能调整以前发生的纠纷,找有关部门请求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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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oni 20110505 19:10:56 谢谢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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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石先生2011 20110507 11:05:17 三石先生谢谢你的建议,近二年已经找过有关部门监狱管理局,但监狱管理局还是把我们的反映情况交给南湖监狱,然而南湖就是不愿按国务院[83]公发51号对现在劳改单位一九八一年底以前留场就业人员的待遇问题,文件第一条明确指出:“年龄超过转工条件的但亨受政治权利就业五年以上的可参照工人退休职办法处理。没办法只好给他们写公开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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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oni 20110505 19:10:56 @96愚公 20110508 09:18:30 已经找过有关部门监狱管理局,没用还是交给南湖监狱,不知我还能找谁去讲理,烦各位能给我转贴,让更多的人知道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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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杨毅诉吴英、邓晓穗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违反〈《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17条“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第一次上诉缴费2008年10月31日缴款书029577633号缴款14140元;第二上诉缴费2009年8月4日缴款书0448232624号缴款13800元;同一案件两次上诉重复收费且相差340元,请依法退回重复征收的上诉费。
审理程序违法:没有程序公正,就没有实体公正。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自流民保字第11号、111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杨毅的诉前申请,对被申请人吴英第00026457号,对申请人李筱伯第00066838号、第00078701号、00022915号,对申请人卢绍章第00154309号五套房屋予以诉前查封。《民事诉讼法》98条“人民法院适用先予执行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该案不符合《民诉法》关于财产保全的要件;自井区法院违法下达的先予执行裁定,没有依法对杨毅提供保全担保的两套房屋发出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其担保不成立。诉后2个月杨毅将担保的00152283,以的方式,向设定最高额抵押40万元,抵押期限5年,他项权证号至今尚未解除抵押登记。该案违反公平原则,杨毅的担保是虚假担保。违反,《民事诉讼法》92.93.94.98条。 杨毅与邓、吴之间的诉讼涉案标的为人民币100万元、面积212.03平方米,上述被查封的房产价值300多万元、面积361.49平方米,明显的超标的查封,已违反《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1条第1款之规定,应按该条第2款之规定对超标的部分的查封予以解除。我们依法申请解除超标的查封,自井区法院以院长不同意等阻扰解除超标的查封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反《民事诉讼法》92.93.94.98条,本案对被告申请超标的查封,系法官严重的渎职行为。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签署时间是2009年7月8日,该民事裁定书第2931号、2932号却是在2011年3月15日通过EMS特快专递寄给被告,相隔该案判决1年零8个多月寄出,是在终审判结已经生效半年后才寄出,其程序违法,剥夺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主张。 作者:月明星也稀 回复日期:20110504 22:41: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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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四条 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组织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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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希望但在您的辖区内对我发生的不公问题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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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文下达时已经离开劳改单位的留场就业人员,维持过去的规定,不再重新处理。
既然当时都已经离开劳改单位,现在还在这里有什么可说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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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十分之一女,要点就在这里,文件里指本文下达时已经离开劳改单位的留场就业人员,维持过去的规定,不再重新处理。我的看法应该指哪些还没到退休年令的,对已经到退休年令的应该是文件中 所规定年龄超过转工条件的但亨受政治权利就业五年以上的可参照工人退休职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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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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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p11p11:
我知道你和下面的十分之一女也是南湖监狱的管理人员,你们是政策执行者,你们对上面的政策,不好好的去理解,一味的为自身的升官发财着想,在执行政策是很容易差之毫里失之千里的.讲话要对得住良心. 很简单的道理,试问如果你单位调资从2010年一月开始每月增加800元文件下达是2010年9月,但你8月已离开单位了.你的8个月800元工资该不该加.或许在你们眼里像我之事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我们百姓而言却是有关生计大事。希望你们能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一下,换成你们中一人工作数十年最后没退休工资为作何感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