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行政审批中心消防窗口一片繁忙景象,前来办事、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为规范消防受理窗口工作,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努力改进服务作风,规范窗口受理和行政审批,狠抓窗口服务质量作为“执法监督”的切入点,努力把“小窗口”做成群众满意的“大服务”。
完善设施,热心服务。大队按照支队要求,在受理窗口醒目位置制作了“禁止建设单位委托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消防审批手续”的警示牌。明确规定消防窗口业务办理人员在受理业务时,首先核查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对建设单位委托非本单位人员代办业务的一律不予受理,坚决杜绝消防公司、消防职业中介代办消防审核验收等消防行政审批事宜。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用语进行了规范,要求礼貌语言,做到使得前来办事的群众“有一份便民宣传手册看、有一杯水喝、有一张椅子坐”,真正做到从每个细微处服务群众。 提高效率,减少返次。在实际工作中,大队积极开展换位思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采用“全天候、全方位、零距离”服务模式,建立完善的办事反馈制度,对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当场答复和解决的,当场予以答复和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如实登记,及时转办,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并答复群众。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项目申报的所有要求和注意事项,减少申报人往返的次数。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并于当天转交消防监督人员办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微笑服务,树立形象。大队要求从事窗口服务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端正态度,认真耐心的对待每一位到窗口办事的群众,通过摆放工作牌的形式,将窗口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等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引导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并通过文明的礼貌用语,微笑服务每一位办事群众,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法制理念和执法为民意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