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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四个全面”的愚人节礼物--公安主持人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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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 发表于 2015-3-3 12: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了解昨天下午胡须佬是接到佛山市公安局的电话,竟说到若胡须佬不服其的《刑事复核决定书》可向佛山检察院申请监督,胡须佬的答复是“递交申请书时已向佛山市公安局说明若不服则会向广东省公安厅信访,而且当时的也得到明确的答复是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进行信访。何况佛山已得全国文明城市由此相信到佛山检察院也不会有任何作为前去也只会是浪费时间,而且若真是应该向佛山检察院申请监督的也理应在《刑事复核决定书》中明文列明而不是只事后以电话口头说明,否则向佛山检察院申请监督也只是在浪费时间”。然后胡须佬是质问对方到底有没有调取相关笔录与相关证据,因为如果真有调取笔录不可能不知报案金额与受案登记表中的金额完全不相附。
 由此请公安主持人进来答复--为何受案登记表中的金额与举报人的金额完全不相同,但贵局竟完全不知情也不履行职责予以纠正,而且有何证据证明基业花园业委会为没有犯罪行为!另请公安主持人答复--胡须佬3月5日到广东省公安厅投诉贵局违反了《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第四十三条:“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在办案中弄虚作假、逼供、骗供、诱供、逼取证人证言的,或者因为在勘验、检查、鉴定中出现重大失误、疏漏而造成案件错误处理的;”,胡须佬是否应该向广东省公安厅进行信访投诉!若公安主持人不答复则视为贵局同意胡须佬在3月5日到广东省公安厅投诉贵局。
此手段可谓是与处理2010年7月10日晚基业花园业委会在东平居委二楼群殴胡须佬的案件完全相同,只在于全力纵容包庇基业花园业委会的违法犯罪行为--95万的报案金额竟被私下改成约6万元,而且此约6万元还是广大业主欠物业公司的款项而被认为没有犯罪行为,此情况下党纪国法还有何用!
 有怎样的男人就有怎样的城市!有怎样的男人就有怎样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