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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厢式货车,车牌号浙A081QJ,于2012年在安徽芜湖区域超速50%以上,当时限速40,实际速度为61.载重1.25吨.我公司为杭州广琪贸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份办理年检,告知该违章要扣驾驶员12分。原因该车为特种车辆。我司对该违章处罚扣分行为有异议:1.该车运输的货品是食品,本着对食品安全考虑,也是国家特别重视和严管,我司投入资金购买低温车辆是为了保障人民的饮食安全,该车辆的正常低温配置为何变成了特种车辆2、运输的货物是食品,不是危险品、易燃易爆产品、严禁品、特殊监管货品。没有对人民生产安全造成危害。为何同正常超速不一样处理?3、对于该车辆的属特种车辆,其扣分和罚款行为并没有在媒体上进行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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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说杭州的交警部门没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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