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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六人于2012年初购买吴荣佳道县白马渡现房每人一栋,双方签订了购房买卖合同,合同是吴荣佳在2012年底给我们办好个人红本房产证给我们,及双方约束和违约罚款等等,合同盖了手印,收款写了收据,6月份我们交付了大部分房款后吴荣佳跟我们问失踪,不接电话,7月份在我们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们的所有房产办了一个房产证,为文强的名下,,用途是文强给吴荣佳向文强的所在银行借贷150万元,而我们的所有房产总价只值120多万,严重违反房产借贷法文强也利用在职便利非法借贷,2012年底吴荣佳被抓原因是蒋菊香、彭细春告吴荣佳民间借贷,据有知情人透露吴荣佳借贷共计500多万,我们2012年11月向县政府、公安局、法院、镇镇府、派出所都递送了诉讼请求,也不知来回跑了各个镇府部门多少趟,而几乎所有部门都给我们的答复是,你们都住进去就行了,没有别的回复了,今天我们都去了永州市镇府也是这样回答,我们的诉讼请求是给我们办好个人红本房产证就行了、我们现在该怎么打赢这场官司,吴荣佳可是我们白马渡镇第一位巨额分子、希望各个镇府部门帮帮我们这些老百姓、这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呀。希望法律制裁这些犯罪分子、还我们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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