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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院发布在互联网上的视频有害信息还没删尽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11月11日 在刘先明依据事实、依法揭批涉入三一“行贿门”的“总经理”刘佑锟所在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枉法伪证和网络造谣、以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错审、违法养猪、违法建楼等不法行为的时候,站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场上的“襄阳大道”、“维护正义-1”、“啄木鸟-1”、“胜利街77号”、“Sunshine#”、“汉江流域”、“法律救助”等匿名者,逾越法律底线,在荆楚网东湖社区等网媒上辱骂、围攻刘先明或散布各类谣言,严重破坏互联网舆论生态,特别可笑的是,卑鄙、无耻、下流的“啄木鸟-1”、“胜利街77号” 竟然于10月10日在荆楚网东湖社区上发帖、跟帖,造谣刘先明在南阳嫖娼被抓。 11月3日,刘先明从武汉来到襄阳,先后到了襄城区公安分局、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襄城资讯中心,与这四家单位的有关领导、工作人员,主要就刘先明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旗下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之间的两大矛盾和问题,进行了沟通。在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沟通中,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对刘先明的后续维权和化解矛盾,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还说中化六建十多年前对刘先明所采取的做法,是“不地道”。刘先明说:“我是襄阳人”、“襄阳2014”、“啄木鸟-1”、“胜利街77号”等匿名者,60%的可能是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说,如果他们是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其个人行为不代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为。刘先明还建议:襄阳中院要不就上传发布2014年6月17日的全程视频,要不就删除2014年10月11日选割性上传的四段小视频。襄阳中院的领导当场表态:可以。 11月11日,再看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10月11日在荆楚网东湖社区上发布的《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书写悔过书的视频---还原刘先明所谓“违心书写”真相》时,已经被删除了。 但是,襄阳市中级法院发布在中华论坛上的《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书写悔过书的视频》,还没删除。 11月3日在与襄城资讯中心的沟通中,襄城资讯中心就6月13日在互联网上转发,当场向刘先明说明了是“操作失误”的原因,并向刘先明表示了歉意,并删除了曾转发的,6月11日跟发的《骗子刘先明真面目之二:只求别人精细,自己却为所欲为》也已在新浪微博消失。 国家网信办6日下午召开跟帖评论管理专题会暨《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签署仪式,国家网信办副主任任贤良在会上强调,跟帖评论法治化是依法管网的迫切需要。互联网具有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依法管网不仅要重视管好资讯信息源头的生产,还要高度重视传播流通过程的引导和维护。网民在互联网上浏览资讯时,往往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在资讯评论或社区论坛等互动环节发表意见、看法。在此过程中,尽管大多数网民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网站的提示要求发帖跟帖,但也有少数人逾越法律底线,辱骂、围攻他人或散布各类谣言,严重破坏互联网舆论生态。跟帖评论法治化关乎互联网上舆论导向和互联网上舆论生态建设,还关乎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是依法治网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管网必须牵住网评和跟帖这个“牛鼻子”。 根据国家依法治国、依法治网的精神,请荆楚网东湖社区删除以下匿名者辱骂、围攻刘先明或散布谣言的帖子。 一、啄木鸟-1 刘先明为什么造谣??揭秘刘先明恶意造谣真相 刘先明陷入“piaochang门”?? 骗子刘先明真面目之二:只求别人精细,自己却为所欲为 骗子刘先明真面目之一: 花18万元买5年副会长头衔 刘先明不要得意早了,不要瞎吹了,我们烦透了 刘先明不要得意早了,不要再瞎吹了,我们烦透了 刘先明不要得意早了,不要再在互联网上瞎吹了,我们烦了 刘先明同事透露其恶炒襄阳的真实原因 我们该如何保护国宝级的人才刘先明 二、襄阳大道 揭露网络骗子刘先明恶意造谣真相 刘先明真面目:持假笔者证招摇撞骗 刘先明真面目:持假笔者证招摇撞骗 刘先明真面目:持假笔者证招摇撞骗 以具体事例揭穿刘先明捏造事实、造谣攻击的丑恶嘴脸 三、胜利街77号 四、维护正义-1 刘先明同事独家披露其炒作襄阳的原因 刘先明捅掉一个天大的笑话 刘先明同事披露其恶炒襄阳的原因 揭开“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的真面目 揭开“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的真面目 揭开“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的真面目 五、Sunshine# 很严肃的来批评一下刘先明先生 笑看刘先明之“利”“义”观 刘先明画像之一:为求私利,不择手段 刘先明法制观念十分淡薄、藐视法律、践踏法律的伪君子。 六、惟楚有才名 刘先明敛财的助力马甲—持假笔者证招摇撞骗 我为刘先明画像之四:外强中干、毫无担当 七、法律救助 刘先明在互联网上散布”襄阳中院散布网络谣言“行为严重违法 八、法律援助之友 九、汉江流域 刘先明画像之三:自我贴金,爱攀高枝 刘先明真面目:打着法治旗号,不断践踏法律 刘先明画像之二:利令智昏,信口开河 刘先明画像之一:为求私利,不择手段 刘先明的妄想症特别严重,建议公安机关立即将其控制起来 强烈建议删除刘先明所有网贴 十、柳县敏爹 刘先明承认在南阳嫖娼 另外,襄阳中院在荆楚互联网上发布的以下帖子,含有歪曲事实的成分,也请荆楚网东湖社区予以妥善处理,详见: 襄阳中院 襄阳中院信访办对刘先明要求启动再审程序的回复 襄阳中院关于对刘先明发帖称“错案得到纠正“的回复” 襄阳中院关于对刘先明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的信访答复 襄阳中院关于对刘先明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的信访答复 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申请再审一案民事裁定书 一、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申请再审一案民事裁定书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清楚” 刘先明点评:对于刘先明按约、按时于2002年7月15日报到的这一重要事实,襄阳中院没有审清楚。 二、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刘先明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的信访答复 “根据本院襄中民一终字第152号民事判决查明的事实,。。。。。。2002年4月、6月,化六建公司两次电话通知你回公司报到。你因在外处理你个人的对外咨询业务未回公司报到。” 刘先明点评:这是襄阳中院在公开歪曲事实,公开散布网络谣言。 三、襄阳中院关于对刘先明在互联网上发帖称“与化六建长达十余年的错案得到纠正”的回复 刘先明点评:这与2014年2月26日的调解笔录或调解记录,有出入,如果襄阳中院真是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就应该同时公开2014年2月26日的调解笔录。 四、襄阳中院信访办对刘先明要求启动再审程序的回复 “自我编造头衔,伪造讲课经历,持伪造笔者证招摇撞骗,公然造谣称我院让其他单位出资制作内容不当的广告牌,甚至肆无忌惮地造谣、侮辱攻击襄阳的机关和公民。” 刘先明点评:这是襄阳中院公然对刘先明的诽谤、造谣、诋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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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院院长王秋隆改叫“李秋隆”了??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11月11日 11月11日,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撰写、发布了《襄阳中院发布在互联网上的视频有害信息还没删尽》一文,文中写道: 在刘先明依据事实、依法揭批涉入三一“行贿门”的“总经理”刘佑锟所在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枉法伪证和网络造谣、以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错审、违法养猪、违法建楼等不法行为的时候,站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场上的“襄阳大道”、“维护正义-1”、“啄木鸟-1”、“胜利街77号”、“Sunshine#”、“汉江流域”、“法律救助”等匿名者,逾越法律底线,在荆楚网东湖社区等网媒上辱骂、围攻刘先明或散布各类谣言,严重破坏互联网舆论生态,特别可笑的是,卑鄙、无耻、下流的“啄木鸟-1”、“胜利街77号” 竟然于10月10日在荆楚网东湖社区上发帖、跟帖,造谣刘先明在南阳嫖娼被抓。 11月3日,刘先明从武汉来到襄阳,先后到了襄城区公安分局、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襄城资讯中心,与这四家单位的有关领导、工作人员,主要就刘先明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旗下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之间的两大矛盾和问题,进行了沟通。在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沟通中,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对刘先明的后续维权和化解矛盾,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还说中化六建十多年前对刘先明所采取的做法,是“不XX”。刘先明说:“我是襄阳人”、“襄阳2014”、“啄木鸟-1”、“胜利街77号”等匿名者,60%的可能是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说,如果他们是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其个人行为不代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为。刘先明还建议:襄阳中院要不就上传发布2014年6月17日的全程视频,要不就删除2014年10月11日选割性上传的四段小视频。襄阳中院的领导当场表态:可以。 11月11日,再看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10月11日在荆楚网东湖社区上发布的《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书写悔过书的视频---还原刘先明所谓“违心书写”真相》时,已经被删除了。 但是,襄阳市中级法院发布在中华论坛上的《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书写悔过书的视频》,还没删除。 11月11日晚,在大连看到多互联网上的同一篇文章: 1、湖北日报:《襄阳:政府掏钱请律师帮百姓维权》 2、人民网:《襄阳:政府掏钱请律师帮百姓维权》 3、新华网:《襄阳:政府掏钱请律师帮百姓维权》 4、荆楚网:《一年半办理千余法援案 襄阳市政府为百姓维权买单》 5、中国襄阳政府网:《襄阳:政府掏钱请律师帮百姓维权》 文中写道: “依法维权,相信会有公正的解决办法。”昨日,原襄阳市第四针织厂员工代表刘生富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秋隆说。 2014年10月21日,本人在大连曾给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秋隆发去了一封协商性的快件,难道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秋隆现在改叫“李秋隆”了??我估计,不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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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襄阳法警训练基地改建养猪场被指违规
法警训练基地改建养猪场被指违规 曾获上级法院表扬 2014年12月17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资讯晚高峰》报道,对于总拿不清自己是干啥的人,应该好好培训培训强化强化。但是,在湖北襄阳,一块原本用于法警训练的基地,却建起养猪场养猪,此外,还养牛羊和鸡。 近日,有坛友在互联网上论坛反映,湖北襄阳中级法院违反《土地管理法》和相关规定,将属于机关团体用地的法警训练基地,用于与法警训练没有业务关系的养猪。 昨天,襄阳中院回复澎湃资讯称,法警训练基地养猪、种菜的原因,是为充分合理利用“训练设施之外的部分闲置土地”,产出全部供应该院内部食堂。且此厉行节约的做法还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 厉行节约了,但是,训练设施占地多少亩,平时训练设施等是否使用,什么样频次的使用,对于这些问题,目前没有看到相关报道。 在资讯图片上,“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的指示牌格外刺眼。法官健康很重要,但是,教会法官如何办案,一样重要。前者保的是法官的健康,后者保的是更多家庭的平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