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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有特权的人伤害了,证据凿凿!被害人要申诉控告!咋就这么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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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眼看世界阿 发表于 2015-3-13 10: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今年元月7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紀委民警赵长江,在硚口区古田路东方花城28栋赵长江的住所附近,因私用拳头将人鼻梁打断,牙齿打断,左手扭伤。造面部毁容,打致轻伤二极的严重后果。被打后,被害人立刻打110报警,110马上来到现场,将双方带到古田派出所做了问讯笔录。该问讯笔录和110民警,可证实赵长江打伤了被害人的事实。赵长江主观上有殴打伤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赵长江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第234条,被害人要求追究赵长江的刑事责任。要求有关部门将赵长江羁押绳之以法,以维护受害人的的合法权益!!!!!!可是,到现在已经二个多月了,合理的说法呢??????????????????????????????????????????????????????????????????
晕3赵云 该用户已被删除
晕3赵云 发表于 2015-3-13 12: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慧眼看世界阿 Ding被有特权的人伤害了,证据凿凿!!被害人要申诉控告!!咋就这么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