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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大挪移——给教材挑刺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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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场工作坊 发表于 2015-3-18 01: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乾坤大挪移——三下《夸父追日》
  课文
  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4学年三年级下册《夸父追日》,134、135页:
  夸父又向北方跑去,想去喝大泽里的水。那大泽,又叫“瀚海”,有上千里宽。他还没到大泽,就像一座大山颓然倒了下来,大地和山河都因为他的倒下而发出巨响。这时,太阳正在虞渊落下去,把最后几缕金色的光辉洒在夸父的脸上。夸父遗憾地看着西沉的太阳,长叹一声,便把手杖奋力地向前一抛,闭上眼睛长眠了。
  第二天早晨,当太阳从东方升起,金光普照大地的时候,昨天倒在原野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山。山的南边,有一大片枝叶茂密、鲜果累累的桃林,那是夸父的手杖变成的。
  质疑
  课文所述之“桃林”,其方位似前后矛盾。
  浅析
  记者拙文《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瑕疵最多的课文》提出:课文对原著的改编,应“信、达、雅”——
  信,忠实于原著重要的人、事、景、物、意、理。非重要的可删可改可杜撰。
  达,在现代汉语基础上的通顺、合理。
  雅,彰显作品的文学性。
  不信、不达、不雅之任一为瑕。
  戏说、恶搞除外。
  一
  从引述的课文的前一个自然段可以读出,夸父倒下向北,手杖抛出向北,即手杖在夸父的北边。
  从引述的课文的后一个自然段可以读出,夸父变成大山,手杖变成桃林,桃林在大山的南边,即手杖在夸父的南边。
  于是,手杖在夸父北边变在南边,即桃林应在大山北边变在南边。
  若维持前一个自然段的结论,则须修改后一个自然段所述,把“山的南边”改为“山的北边”则可。
  若维持后一个自然段的结论,则须修改前一个自然段所述:
  1.或把“便把手杖奋力地向前一抛”改为“便把手杖奋力地向后一抛”。
  如此修改,受人诟病在于夸父的动作很搞笑。
  2.或把“夸父又向北方跑去”改为“夸父又向南方跑去”,那么,他的“便把手杖奋力地向前一抛”就是向南了。
  如此修改,受人诟病在于与原著抵牾。
  原著见《山海经·海外北经》: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是“北饮大泽”而非“南饮大泽”。
  二
  以下文字资料与课文后一个自然段的结论“桃林在大山南边”相悖:
  1.《山海经·中次六经》:
  又西九十里,曰夸父之山,其木多棕柟,多竹箭,其兽多、牛羬羊,其鸟多鷩,其阳多玉,其阴多铁。其北有林焉,名曰桃林,是广员三百里,其中多马。湖水出焉,而北流注于河,其中多珚玉。
  是“夸父之山”,“其北有林焉,名曰桃林”。
  2.关于邓林,据清人毕沅考证,邓、桃音近,邓林即《山海经·中次六经》所说“夸父之山,……北有……桃林”的桃林。此夸父之山,郝懿行说一名秦山,与太华相连,在今河南灵宝县。
  3.如今的河南省灵宝市的东南,有夸父山,夸父山的北面,也有叫桃林的地方。隋开皇十六年在这里继秦后复置桃林县,后改弘农县,又复为桃林县。唐天宝元年,因于函谷关尹喜故宅掘得灵符,遂改桃林为灵宝县。
  或曰,夸父追日及手杖变成桃林与在北在南是神话,无可考究无须考究而算不上是差错。
  答曰,课文的差错,不在于它是神话与否及可须考究与否,而在于它描述的方位的自相矛盾。
  这差错不明摆着的吗??
  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4学年三年级下册字数110,000,差错个数下限为11。本课文差错1处,计差错2个。至此,本册教材差错率为0.18/10000。
  “差错率超过1/1000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资讯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记者于2008学年起提出上述质疑。
  本册教材2003学年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