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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法院判案请关注 具有新时代错误判决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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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gaofa 发表于 2013-4-9 14: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昌市法院强奸国土局尊严 政府脸面何存
  请给政府部门一些尊严,法院可以乱判错判,但是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强奸国家政府部门,国土局的公章在法院面前成了儿戏。
  海南省文昌市坡柳村委会下辖文明、福田等几个自然村,两村庄在俗称后坑尾的地方,共有一块面积约100亩的土地,历史上一直由文明村民耕种,2005年5月份该地块经文昌市国土局土地确权归两村
  庄共有,并制作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但尚未核发给两村庄。2008年9月25日至9月27日,在文教镇土地管理所主持下以及坡柳村委会负责人见证下,文明、福田两村庄负责人就后坑尾的100亩土地达成了《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解书》,10月9日文昌市国土局在该调解书上盖章予以确认并备案。但福田村并不认可该份调解书,就此挑起了事端和纷争。2011年下半年170余名福田村民联名诉至文昌市法院,请
  求撤销《调解书》。
  神奇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文昌法院判决书上面显示,说没有证据证明《调解书》系在作伪的情况下形成的,但还是判决《调解书》无效。
  调解书到底有没有效力?国土局加盖公章的程序大概是这样,调解经双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名,系真实意愿表示,同时经过了镇、市两级国土部门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国土局盖章非常慎重,盖章
  之前肯定会进行审查,确认内容是否属实,能否代表村民真实意愿,是否按照程序等,因此《调解书》具备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到底如何,不能用政府尊严做儿戏,按照这样的判例,整个文昌市按照该情况调解的1680宗土地问题都得重新确权,文昌市法院还是慎重点。文昌法院强奸政府的调解书,国土局费了九牛
  二虎之力达成的调解书,就这样被文昌市法院的一纸判决给否决了,天理何在,公道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