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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我与叶红在“红灯区”附近的马路上相遇
原丽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小平于2007年教唆庆元县女青年叶红伪造证据,捏造、歪曲事实对我诬告陷害。吴小平还亲自提供了虚假证言作伪证,并利用职权和关系干扰司法公正,导致我含冤入狱三年。 本文讲述的是一个原汁原味的真实故事。由于是反映案情,所以,在每个环节的细节上我必须实事求是的进行客观的表述,也许有的网友会觉得太过露骨,希望各位网友能够谅解! 2007年12月9日凌晨3点左右,我开着出租车经过丽青路,看见一位女青年在凯悦宾馆门口行走时回头张望,看似想坐车的样子,我就把车缓慢的靠近了她的身边。我刚想问她坐不坐车,她先开口问我:六元钱到拉芳舍带不带?我说带,她就坐到了副驾驶的座位上。由于她上车之前我已约好去后庆路接我的朋友翁健健,我征得了她的同意后,就先去后庆路接我的朋友。途中,她说她刚和男朋友吵架,钱全被男朋友搜了,只剩下六元钱。她又告诉我她的名字叫叶红。她本是庆元人,却骗我说她是龙泉人,当年19岁,又说她那段时间既没读书,也没上班。 车是沿最近的丽青路经城东路到丽阳路直接开往三中路口的,沿途也只用了三、五分钟。到了三中路口,又有客人拦车。这时,叶红主动说:“你先送他们,我迟点没关系的。”我听她这么说,非常的感激,就让那两个女人上了车。在后庆路的农业银行门口,我的朋友也上了车。在后庆路与人民路的路口,有个女人下了车。另外那一个女人是到联城的苏埠村下车的。我的朋友是在中东路的金苑路口下车的。车上只剩我和叶红两人。我俩聊天时,我把我手机屏幕上有个叫戴某某的重庆少女的照片给叶红看,问叶红那个戴某某漂不漂亮。我告诉叶红,戴某某原来是在留芳舞厅上班的,也是19岁,有次她和男友吵架,说要把男友甩掉,叫我帮她找个五六十元一夜的宾馆,我叫戴某某住到了我家里,戴某某陪我玩了,也没问我拿过钱。当天晚上,戴某某的妈妈发短信给戴某某,说她奶奶病了,叫她寄一千元钱回去。我看了她的短信,就主动说给她一千元。第二天中午,我和戴某某到府前邮电局把钱存到她妈妈的卡里,晚上戴某某就找借口走了。 叶红听了,也说起了她的故事:“以前有个老板说给我一万元,叫我把处女卖给他,我不肯卖。”并说那天她男朋友也是叫她把她的处女给他,她不同意才和她吵架的。我不相信叶红还是处女,就和她开起了玩笑:“如果我也给你一万,你卖不卖?”叶红说:“不卖!”我又问:“我给你一万五,你卖不卖?”她还是说:“不卖!”我再问:“那我给你两万呢?”叶红说:“要先给钱。”我说:“钱存在银行里,现在又领不出来。”叶红叫我把我的存折先放在她朋友那里,我没有同意,此事当夜就没再提起。 叶红叫我把出租车让她开一下,我问她以前有没有开过车,她说她以前开过男朋友的自动挡的车。我就把车开到灯光明亮、路宽、人、车又少的紫金北路。叶红一上车,就把油门加得很大,驾姿也很僵硬,感觉就像从未开过车似的,我有些担心。当时正好有辆出租车从那经过,那个司机还转过头来好奇的看了一下。我就立刻停止了叶红的试驾。 我把车开到水东新村的我家楼下,叫叶红到我家里坐一下。她说不去。我看到一楼的楼道灯被人开在那里,我说我下车去关一下,她也不让,结果两人都没下过车。车在我家楼下停了两三分钟,叶红叫我送她回去,我就按照她的意愿把她送到了灯塔街的高井弄口。当时,原来说好的六元钱两人都没再提,我把手放在叶红胸部轻轻的按了一下。此刻,叶红的表情有些严肃,但没说话。我叫叶红把我的手机号码留起来,说以后夜里找不到车时叫她打我的电话。互留了电话号码后,她坐在车上打了一个别人的电话,对方没有接。叶红又用短信发了过去,对方立刻打电话过来。叶红冷冰冰的对那人说:“把门开一下!”说话的口气确像跟刚吵过架的男朋友说话一样。叶红下车后,就从高井弄快步的从北向南走去,我还是依依不舍的目送着她,直到看不见她的身影才把车开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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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中国浙江 》:?浙江省高院和检察院徇情枉法,庇护丽水市建设局局长吴小平制造冤案 #长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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