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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乃闭门造车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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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 发表于 2015-3-25 07: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基层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乃闭门造车之作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令基层公务员充满期待三个多月之后,终于看到了纸质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笔者作为基层公务员,虽一直对该项制度未抱多高期望,但读完《意见》全文,一股强烈的遗憾感还是很自然地袭来。


一方面,《意见》并不能有效解决基层公务员职级晋升空间小的问题,带给基层公务员的无非是“画饼充饥”。笔者在《职务职级并行,基层公务员别期望过高》一文中就曾指出:一般在乡镇一级,公务员都是以科员身份退休;在县一级,绝大多数是以科员、混得好的以副主任科员身份退休;在地市一级,绝大多数能以主任科员身份退休,混得好的以助理调研员身份退休;在省一级,以主任科员身份退休那就是混得差的了,以调研员身份退休变得稀松平常;而在中央部委,有几个退休前还达不到调研员待遇?

而《意见》规定的职级晋升具体条件是: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按照这个规定,如果是22周岁本科毕业考上公务员,30岁才能晋升为科员。而目前是次年转正即成为科员,这就等于科员的“门槛”又被抬高了。而如果还是得不到提拔,则需再过12年才能成为副科级,此时已经42周岁了;如果想享受正科级待遇,则必须再干满15年,此时已57周岁。那么,想晋升副处级,还得等上15年,那么除非公务员延缓至72周岁退休才有可能实现了。但如果遇到公务员招聘排除应届生,再连考个两、三年,考上已超过25岁,那么办事员8年、科员12年、副科级15年,总计35年的任职期限,你就只能被固定在副科级上退休了。

而最关键的问题是,县以下机关绝大多数公务员都没有被提拔的机会,就只能走这条“耗年限”的路子。也就是说,《意见》实施后,幸运的基层公务员退休时可以享受到正科级待遇,还有一部分却只能享受副科级待遇。而就现状看,目前已超45周岁的男性科员和40岁的女性科员,就只能在副科级上退休了。

不难看出,该《意见》对于广大县以下公务员来说,虽能解决稍许待遇,但实际意义并不大。

另一方面,《意见》没有考虑到基层实际情况,将为基层公务员管理带来混乱。比如“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的规定,就将一般地级市所属的副厅级开发区排除在外了。

而更为荒唐的是,“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规定,将给一些垂直管理机构的人事管理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如公务员总数仅次于公安,且领导职数极少,与其他部门又缺乏干部交流,升职空间更小的国税、地税,在地级市为正处级单位,但其下辖有若干个副处级分局、局,按照该《意见》,下辖正科级分局干部可享受这个待遇,而市局机关及所属副处级分局、局的干部却不能享受这一待遇,这对于由市局统一管理的国税、地税干部来说,如果不能得到提拔,谁还愿意在市局机关及所属副处级分局、局工作?

综上所述,中央新出台的该《意见》,纯粹是闭门造车之作,没有多少可操作性,因此应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