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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臂打工仔的求助信
尊敬的中央政府国家最高领导:您好! 求助人:王元安,男,汉族,21岁,重庆市云阳县后叶乡人万福村14组1号,身份证:500235199205026133. 联系电话:13615165395. 被信访人;江苏省,东台市,城东新区开发公司只顾赚钱不管打工仔的安危 。江苏省,姜堰市金发拆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小平。 被信访人:温传友,男,汉族,45岁左右,金发拆迁公司一位负责人,重庆市开县人,暂住东台市城东新区,当时手机号码:13764876390. 事由 我出生重庆一穷山沟,家有爷爷奶奶、父母及弟弟妹妹。2007年在上海市干拆迁或打其他工。我于2012年在江苏省东台市城东新区红烈村发生事故,害我失去左臂终生残废。我的不幸是雇佣老板温传友野蛮指使所造成,我伤残得不到一切补偿。到法院开两次庭又不裁决,到市政府求助而又不管,后警察只叫我与拆迁老板私了。 事实经过 2012年4月23日下午4、5点钟,我刚下班还没有吃饭,温和他儿子来我住处叫我帮他干点活,温说:“我住的地方没电了,你去把电线剪下来。”我惊怕反问:“有电吗?如有电,带电作业是很危险的,会出人命,我不去。”温说:“是没有电的。”我就和他们在“红烈一组”温老板住处,电线杆就在温的屋傍,当时我爬上去,温父子在观看温把钳子递给我,就在剪线一瞬间,我被电击落几米的地上晕死了。 不知在地上晕死了多久,等我醒后,却不见温父子,我用手机给温打电说:“老板,我的一只胳膊没知觉了,你们不管我,我要报警”。温叫我别报警。 原来温父子见我不动以为死了,是去告诉我爸妈说我被电烧死了。随后温父子与我爸妈都来把我送到东台人民医院,又转到到“南通附属医院”,在路上我说,“我还是要报个警吧。”温说:“你报什么警呀,这事情我一定负责到底呀。”故此我没报警。 到医院,温出示“身份证”也先交5000元医药费,温对我家人说:“我今晚回去把钱准备好,明天一早就给你们送过来。”温父子就走了,第二天我爸妈打电话,却找不到温老板了,我父母和南通的亲戚到东台市找温老板,也没找到。随后,家人就去东台市政府求助,可我叔叔回来就被“大老板张华”毒打了一顿。随后,我们家人求助无门,无奈下午3点才报了警。 温老板不但不讲信用,还恶人先告状;原来温第二天就去报警,诬告我是去偷电线的,才被电击伤了手……。我的家属几次去派出所论理时,警察还帮温说话,后来,温父子就跑得无踪影了。 我在医院一切的治疗费用都借了十几万元……。出院后我请法律援助律师到东台市法院起诉,法院也开两次庭,大、小老板只派诉讼代理人出庭,但谁是谁非,法院也不裁决,后我的代理律师,没经我同意也就擅自撤诉了。 因失去左臂未得种种合理补偿,我与家人还在公司的拆迁房住,2013年3月1日,上午我家突然来了20多人把我家三人打了,下午他们就叫来大型挖土机把我住的房子铲倒了,房内财物全被压坏。我报警,也把我失去手臂的所有事实经过说得清楚,警察听后,却叫我与“拆迁公司的老板私了”。 我被电击失去了左手,此案的重点,就在这里; 一、温老板和他儿子来我住处找我的时候,有证人看到他们来和我们一起走的。 二、我被电击晕死醒后,我给温老板打电话称要报警,温说不要报警,这是可以查到通话记录的。 三、温老板到我家通知我父母假传消息,温老板是怎么知晓事情的? 四、东台市城东新区派出所警官说我是偷窃,那问为什么立民事案件不立刑事案件? 五、东台市城东新区派出所警官说我是偷窃,为什么一年多了调查此事。 事后,我与家人为讨公道到东台市政府,可一去市政府,就有一帮人把我与父母带到派出所,警察就把我们关押也不给吃,到晚上12点才放人。 我和父母常去市政府、城东新区求助,拆迁公司的大老板“李小平和张华”就当面威胁我说:“你去一次,就抓你一次。”他们先是叫我治手,后打人、拆房、抓人等目的,就是不让我去告他们。 我已是一个独臂的残疾人,想讨点公道还要被人打,今天能来到北京诉说我的苦,也不敢回去,更怕东台市那些黑心的老板又要伤害于我了……。 希望中央政府和国家最高领导能给我处理! 失去左手的无奈打工子:王元安 联系电话:13615165395 2013年4月4日到北京 证据1、2012年4月24日我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入院凭证。 证据2、江苏省《法律援助公函》东援函字第470号。 证据3、我被电击失去左臂的照片。 出事的我 以前的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