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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金牛区政协闭幕会风波在互联网上议论纷纷。该区政协副主席申勇宣称“政协会上警察入场抓人”,一时间引来无数不明真相的围观者,随后金牛区官微进行了回应,还原事实真相。可互联网上的讨论并未中止,围绕“余毒”、“余党”,
双方的支持者互相质疑指责,似乎各有各的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这里好像大家都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引起这场风波的主角——大会主持人政协副主席的申勇。 让我们来简单梳理一下事情的原委:在2月9日至11日召开的金牛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区政协副主席申勇先是在政协常委会上提出对大会决议进行修改,增加一段有关李春城的内容,未获得大家的支持。于是他利用主持闭幕大会的机会,将本该由工作人员宣读的大会决议改为自己宣读,并在宣读决议时私自增加内容,并让大会表决通过,大会也因此中断。 在会议召开过程中,申勇安排人混进会场进行摄影、录相,被会议安保人员发现后带离会场。 李春城余毒该不该肃清??肯定该!!贪官污吏,人神共愤,曾经为政一方,肯定会影响很多人。不仅是在金牛区,而且在成都市、四川省,都该肃清“余毒”。 是不是该在成都市某区的一次政协会议中来形成大会决议??那就不一定了!!对贪腐官员的调查、处理、司法判决,有严格的程序,这是党纪国法的规定,也是依法治国、依法反腐的要求,有一系列的制度设计,破坏了法纪和制度,坏人得不到彻底惩处,好人也得不到很好保护,反贪反腐,肃清余毒,就不能取得系统的长期的效果。 申勇能不能在主持大会的时候改变大会议程,在宣读决议的文件中途临时加上一段,然后让委员表决通过??那就肯定不行了。我们都知道,政协会议同人大会、党代会一样庄重严肃,其会议流程、议程以及需要审议的事项等都要经过充分准备和严格安排。按照会议议程,政协闭幕会上要通过的决议,在事前需以大会秘书处的名义提交各小组讨论,并经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个人擅自更改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是违背政协章程的。申勇担任区一级领导干部十余年、在区政协副主席任上也有好几年,参加过多次政协会议,难道不懂得会议纪律、组织纪律吗??申勇的做法表面上看是坚决进行反腐斗争,但实质上这种不顾程序的个人主义是极端危险的。回想薄熙来、王立军在重庆“唱红打黑”的时候,手段相似,很长一段时间也迷茫了多少人。 申勇个人对“肃清李春城在金牛的余毒”那么“坚决”,甚至不惜让会议中断,这其中必有隐情。我看了一下,申勇微博非常活跃,李春城落马后曾经发表反腐报告一二三,看来他与李春城颇有宿怨,李春城倒台了,他当然拍手称快。这个人素以“反腐斗士”自诩,也因其疾言厉色的言论而有不少追随者,因此时不时需上上头条的心情也可以理解。但急功近利到如此程度,确实让人大跌眼镜。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他会事先安排人进会场进行摄录。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政协会议是一个严肃的场合,岂能成为个人沽名钓誉的秀场?? 法律和纪律是纲性约束,无论是为政者、为民者都要遵守。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将个人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一举一动都要讲纪律讲规则,不能将个人意志强加于组织之上。 由此看来,申勇不顾规程不讲规矩的作秀,值得我们深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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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提李春城的事,有些人就很敏感、紧张??甚至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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