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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封建社会的妓院,妓女14岁才可以开瓜接客;社会主义中国,100多个男人强奸一个才11岁的小孩,你们咋下得去手啊,你们家没有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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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的贴可以沉下去!!!但是,唐慧的贴不能沉!!因为这是我们最后的底线,一旦这最后的底线被突破,那将是前所未有的的灾难,谁尼玛都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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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2004cd 20120809 1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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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暴发就象射精,需要磨擦不断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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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穿越到清朝,大清帝国公正清廉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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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恋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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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2004cd 20120809 14:25:40
翔的贴可以沉下去!!!但是,唐慧的贴不能沉!!因为这是我们最后的底线,一旦这最后的底线被突破,那将是前所未有的的灾难,谁尼玛都逃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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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永州11岁女孩案的被告是被冤枉的
首先回顾一下网友们认可的基本经过 事发 年仅11岁的乐乐惨遭强暴,随后又被拐骗至休闲中心卖淫。 短短3个月内,她被迫卖淫100多次。 一审 一审判决:秦星犯组织和强迫卖淫罪,周军辉犯组织和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二人均被判处死刑;陈刚被判处无期徒刑,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6年、15年。 再审 2009年1月,唐娟认为所有人都该判死刑,被告人亦提起上诉。2月,法院重审后,再次做出判决:维持原判。判决后,此案因为证据不足被高院发回重审。 重审 此案再次开庭。唐娟请求法院判令7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4万元,并请求判处7被告死刑。 由以上事实可以看出: 1、案件的事实难以查清,如果容易查清,不可能花费这么长的时间。许多网友和笔者指出许多疑点,连被害人的母亲也指出了许多疑点。有疑点就说明案件事实不清..既然案件事实不清,却又下判决,那这不就是冤枉吗?? 2、证据不足。在2009年1月判决后,此案因为证据不足被高院发回重审。现在新的案件有新的证据吗??没有任何的报道说有新的证据。其实时间过了这么长,到哪里找新证据呢??既然证据和以前一样,以前是证据不足,现在依然是证据不足。证据不足就应当判决无罪。证据不足而判决有罪,就是冤枉。 3、甚至可以说没有证据。网友们都说公安机关有问题。既然公安机关有问题,那么公安机关搜集的证据就应当全部不被采信才对。如果公安机关搜集的证据不被采信了,那么本案基本上就没有证据了。没有证据而判决有罪,这岂不是冤枉??? 综上,这是冤枉。所有的被告都应当无罪释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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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2004cd 20120809 14:08:04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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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广地主 20120809 09:53:39 希望发生在你女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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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丝特拉 20120809 15:16:22 希望你们家男的被杀,女的被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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