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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等将接受人大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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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ba0007 发表于 2015-3-28 05: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峡晚报讯

  

  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表决通过《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并投票表决确定了9个今年接受评议的单位。

  接受评议的9单位分别为: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移民局、市国资委、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宜昌海事局。

  在工作评议中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单位,将责成其整改,并列为再次评议对象。对再次评议后仍为“不满意”的单位,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询问、提出质询案或罢免案。

  作者:高伊洛 陈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