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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龙海市九湖交警是这样办案的,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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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世界2010 发表于 2015-3-29 10: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月的车祸,十一月的询问笔录,十月的认定书,这是什么逻辑啊,明显违反法律程序,是非颠倒。简单的简单讲,还没询问当事人的情况,案都已经结了,却要在十一月份还要取证。
  当事人明明是在逆向车道被撞到的,却被认为是在本道加速车道被撞到的;货车明明是违反交通法逆向行驶,而且没有减速,刹车,却说成是受害者横穿公路不当被撞到,货车制动来不及。
  这种鬼话连篇的交警,不知道收受了多少贿赂,以至于逆天良行驶法律。
  谁都知道324国道九湖路段长达十几公里没有掉头的标志,要掉头可能就只好到漳州市区才能掉头,否则,其它地方掉头都不符合法律。所有的车都跑十几公里去漳州市区掉头,姑且不说浪费社会资源,漳州市政府恐怕马上就要跳起来了。谁都知道现在漳州市区道路已经非常拥挤了,如果把外围的十几公里的路的车辆都挤在漳州市区,可想而知漳州肯定大乱的。难道作为一个交警会不懂得这么简单的道理吗,还咄咄逼人是因为受害者横穿公路不当,而只字不提货车司机逆向行驶,在交叉路口没有减速事实是造成这起交通事故的本质原因。严格来讲这起交通事故还可以追究货车的刑事责任。因为,首先货车已经违反交通法逆向行驶,并发生交通事故;其次,货车原先是在本车道,撞到受害者却在逆向车道的普通车道,并最后停在逆向的普通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那么,这就不好认定货车司机是因为饮酒导致开车混乱呢,还是蓄意撞人呢,这就不好认定了。而且也是因为受害者戴上安全帽,否则,这起交通事故绝对是人命案。那么从这样的事实来说,是不是应该卡上刑事案件。要是像九湖交警这样办案,我想没有人在路上会有安全感。其实,我很清楚肇事司机是跟交警打上了交道,至于这种交道多深,我们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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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新生世界2010 发表于 2015-3-29 14: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交警对肇事司机不作为的行为,束手无策。肇事司机违反交通法并撞到人,按理应该吊销驾驶执照,如果其情节严重的应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违反交通法,并造成交通事故,不能配合交警部门办案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肇事司机理应承担责任不愿意承当的,应该移送司法机关侦察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其行为已经违法,并且对违法行为没有悔罪态度,妨碍公务部门的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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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新生世界2010 发表于 2015-3-29 18: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少数交警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行为,暂不予考虑。友善解决事情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