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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和潍坊两级法院仍与公平司法抗衡枉法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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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灰意冷222 发表于 2015-3-31 07: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寿光法院对2013寿民初字第3010号案所做的判决是枉法判决。被告欠原告款160万元,原告向其追要,被告总以自己有工程款没结算,结算了工程款还款为由拒不还款。原告有给被告的录音,录音日内容有被告说“160万给凯莱的工程买了设备用了,结算了工程款就还款,。。。。。。。。."。但在一审中被告说原告口头指示被告将款付给了丁宝安和张学成两人,原告告诉法官此两人原告不认识。法官告诉被告有录音证据并当庭播放被告认可。但一审法院判案时隐匿了原告的录音证据和证人证言等证据,却支持被告的口头辩解作出了不公平不公正的判决。原告上诉于潍坊中院,庭审时被告又说由原告口头指示付给了济南、北京等三个公司160万元。法官传证人到法庭作了笔录,证明被告所说的“口头指示”是谎言,是被告自己所为。潍坊中院在判决时仍隐匿原告证据、隐匿证人证言。同样支持被告口头述说,作出枉法判决。在党中央三令五申公平司法下,仍有无视党纪国法者与之背道而驰,逆风而上。现原告又申请再审,原告希望司法还原告一个公正,若非原告将不惜一切。。。。。。.。
鸟鸟天哎杜 该用户已被删除
鸟鸟天哎杜 发表于 2015-3-31 07: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灰意冷222 g文\\\章\\\曾\\\加\\\关\\注\\\请加\\\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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