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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10日下午成都金牛区政协会议闭幕式上,作为主持人的申勇,突然向全体政协代表发难,绑架代表的个人意志,擅改会议议程,并强行将个人意志转嫁给与会代表。按议程,政协闭幕会要通过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决议改为由其本人宣读,且擅自将经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草案〉(到会42人,其中41票赞成,仅他1票反对〉加入其个人意见,且未经大会征求意见,强行要求参会委员通过,严重违法了《人民政协章程》和政治纪律。
申勇此事一出,一片哗然,在我们大力倡导“民主、自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申勇的这一行径无异于我们的社会契约背道而驰。作为金牛区政协主席、作为一个政协委员,代表的是群众的利益,应该珍惜党和国家、群众对自己的信任,勇敢的为自由、民主发声,为群众的利益发声,应该带头倡导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而不是以个人意志为主,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肆意践踏民主、法治、自由。这种行为,应该受到严惩也必须受到严惩,只有惩前毖后,才能以儆效尤。我勒个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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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勇的个人意见是什么?楼主为何不敢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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