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猫向阳 - 

磕头、跪求放到猫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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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无关2014 该用户已被删除
和我无关2014 发表于 2015-4-1 16: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没有违约,日期还没有到。2、存煤数量巨大,价值百万。 他私自处理卖了38万,远远超过租金,没有把多余的钱给我一分一厘;3、朋友存放的柴油, 也被他私自处理。4、河津市公安局出警记录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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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hp006 发表于 2015-4-1 17: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常态,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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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无关2014 发表于 2015-4-1 19: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跪求关注、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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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山人 发表于 2015-4-1 20: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农民征地敲诈,狮子大开口,我不支持。  但看了楼主的陈述,支持楼主。  只要公司还在正常经营,只要法院尚未判决,任何外人,不论何种借口,均无权私自处理厂里财产,包括哄抢私分。只有经过法院判决,如何处理分配才有效。但在判决之前,要保护好厂里的财产,任何人无权处理变卖,也不得扣住产品,不许发货。  如果发生哄抢,是犯罪,要报警。  我有两个亲属,也算是女强人,各办一厂,不幸失败,重债在身。据说有一个债权人,开着小汽车跑到厂里,双脚跳骂,拦住八个集装箱,不许运往港口装船。造成产品无法按合同出口,还遭到外商的罚款。损失巨大啊。这种农民流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跑到厂里大闹。政府对他太宽容。  城里人办厂,向农民或村委租用厂房,那就有得苦吃,年年涨价。你能承受得了吗?还有高利贷,年息10-20%,世世代代还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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