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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不平事,想让全国的人民关心一下,请高人相助,必有重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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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ZT 发表于 2015-4-2 03:5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楼仁福,原籍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铁东南路30号,现住上海市虹口区。2011年6月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文号【义乌国用农村卖买房屋是件大事,村里领导一定会在价格上出面调解等方式出现,但上述都没有。
  依据上述事实,本人要求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金民终字第860号判决书换人重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楼仁福、陈桂芳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