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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西工区撤回强制征收的申请
我叫张瑞云,家住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3号院12号楼,我唯一的住宅,为国家干了一辈子工作给自己买下的养老的住宅在2012年4月8日光天化日之下之下被夷为平地,至今没有处理结果。西工区的答复是通过法律解决。 2012.8.7,我接到西工区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因为和西工区房屋征收没有达成协议,所以西工区向西工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西工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问我有什么申辩的没 今天,我请求西工区撤回向西工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征收的申请,理由如下: 1.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必须在30天以内作出裁定。可是已经六十多天了,至今没有裁决结果。 2.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四、五款规定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基于以上规定,在我的房屋已经被违法强拆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显然违背了以上规定。 3. 如果西工区在中迈红东方工程中有垫资,在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况下由西工区提出申请强制执行显然违背了法律规定,西工区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回避。 4. 西工区申请强制执行的补偿决定因为异地安置方案改变,已经不可能执行。在补偿决定已经不可能执行的情况下再提出强制执行补偿决定显然是很不严肃的.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希望西工区尊重法律规定,首先追究违法强拆我家房屋人员的法律责任,然后再解决房屋征收的问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一个老人房屋被违法强拆无处居住的情况下对她的房屋二次强拆。 请西工区撤回向西工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征收的申请 申请人:张瑞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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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新的一轮强拆又开始啦,据说老城区政府不知向谁保证,十月以前搞定辖区居民,统统搬完,过了规定时间将强制拆除。你要拆除半个城区,如此多的老百姓搬到何处??我们世代在此生活了几百年,十八大开后现在不合时宜啦??就算是为了老百姓谋福利,那也得把房盖好以后再让老百姓搬走啊。再一个,现在这些地方将来干啥用,我们也应走得明白,不会是改了神魔别墅卖给有钱人吧。谁来过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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