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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78岁老人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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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tianyu 发表于 2013-4-25 00: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董世海,现年78岁,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黄茂营乡,南夭村村民。
  1984年,中央执行林地承包政策,乡政府根据当时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林地实行承包,并让村委会与我签订了《林木作价承包合同》,承包期为长期永久,我同时按合同约定,交纳了林木作价款,并履行合同义务。带全家老小,在林地旁的沟里盖了房子,住了近20年,至今全身疾患。在承包期间,我苦心经营,并成为了林业专业户,获得了当时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和认可。
  2011年11月,政府进行修路,占用我承包林地。征地补偿款由施工方出资,但工作由乡政府执行。然而,在修路的时候,各级部门未经和我协商,私自强挖林地,并将约80亩的林地毁坏,令人痛心。在此期间,我给予阻拦并进行维权,但乡党委书记郝凤凯,动用派出所民警,防暴队,医护人员,等60多人,对我进行恐吓,殴打,致使我维权无果。
  修路造福于民,是件好事,我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也给予支持。但按照国家政策,不论任何部门,在占用土地时,需经办相关手续并给予征地补偿。然而,乡党委书记郝凤凯,为私吞林地补偿款,说我合同无效,并强行让村委会主任起诉我。村委会主任也认可我的合同,也知道我是承包户,但在乡党委权力的支配下,起诉了我,并且主任在法庭做证,也承认是我承包的。法院拖延约一年的时间,判决我合同真实有效,不能解除。此时,我认为补偿款可以拿到了,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乡党委书记郝凤凯,明知合同生效,为了不给补偿款,给村主任私下拿钱,要求进行上诉,并组织村民闹事,企图强迫我放弃或者变更承包权,我不同意。又经过近半年时间,市中级法院,判决我合同真实有效,并在判决书中写道:不的利用以多数人的取闹,压迫少数人要求放弃或解除合同,弱势群体的权益,应得到保障。合同真实有效。
  终审判决结果下来,我感觉有了希望,然而乡党委书记以村民不同意为理由,拒绝补偿,可是村民也没有承包合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乡党委书记郝凤凯将补偿款,存在多名个人名下,卡他拿,密码他设置,进行资金转移,这种行为,我认为严重违法。
  我是一名普通老百姓,年龄以高,祖孙三代,种地为生,无经济能力,更没有政府势力,难道我承包的林地补偿款,就这样让郝凤凯侵吞了吗??我的证据和相关材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难道政府不为老百姓,弱势群体作主了吗??我一位78岁的老人,信访了好多部门,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恳请有关领导及好心人给予关注,帮帮我吧,我给各位磕头了,谢谢你们!!
  无助老人:董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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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军1941 发表于 2013-4-26 03: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0314 11:27:35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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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 发表于 2013-4-26 17: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版主查看,因涉及个人隐私,已影响正常生活,请协助删除,已在删除贴里发布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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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了兜着走 发表于 2013-4-27 20: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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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原因:文中泄露个人隐私、人物姓名、家庭地址、工作单位;此事已做和解,本人自愿撤稿。
  因此事涉嫌个人隐私,对个人目前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且问题已得到和解。再次恳请版主删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