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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小北手机市场”——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的东北通讯市场中竟有假货!!3月13日,笔者从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了解到,近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对销售假冒三星手机千余部的王明依法提起了公诉。
售卖假冒三星手机千余部金额高达150万余元 据介绍,2013年7月17日,王明(化名)在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43号东北通讯市场北B区三层33号档口注册成立了鸿鑫世纪天辰通讯器材商行(简称鸿鑫商行),之后其多次从广东深圳以低价购进W2013、W2014、S4、S5、I9502、G9008、N9006等型号的假冒三星品牌手机,并将购进的假冒三星手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在鸿鑫商行向外批发、销售,销售高仿、假冒三星手机多达1000余部,销售金额高达1,526,690元。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6月13日,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经过调查收集售假线索后,将王明落网。当场查获各种型号的假冒三星手机111部。经鉴定,上述手机均为假冒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名义、厂名、厂址和注册商标的伪劣产品,被查获的手机价值人民币65,230元,侦查机关还在王某的电脑中发现其销售台账购机记录,显示王某销售金额为人民币622,570余元。 2014年12月,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明明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销售,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