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牡丹江市西安法院不出执行裁定,只因领导一句话就可以强制执行案件!!

[复制链接]

33

主题

-33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忒不是人 发表于 2013-4-27 04: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情况说明:2010年十一月,牡丹江市西安法院根据牡民终字14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了的案件。2011年11月22日法院执行局又要拆除判决书上没有判决的财产。法院没有生效文书为依据。143号判决书也没有判决。被执行人说:“这个案子法院的电子档案中已经报结了,法院根据哪个判决执行的啊??执行也得给出个裁定书吧??法院说出不了裁定书,我们执行完你随便告去吧!!有本事上中央告去!!”
  这个案件很小却反映出法院的黑暗。

23

主题

-23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黄金贝壳 发表于 2013-4-27 15: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乌鸦一般黑,更何况是当官的呢??
  现在有钱就有权,有权就有钱,很明显的道理,这边还有一个类似的例子

18

主题

-18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summersong8008 发表于 2013-4-29 02: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西民初字第372号判决书中原告蔡祥江被法官错写作蔡祥;本案二审牡民终字第260号判决书的管理津贴被法官错写作定理津贴;原告蔡祥江的诉求是被告已于2001年7月克扣自己应得的报酬既被告已构成违约,被法官错写作被告已于2001年11月26日与原告蔡祥江终止合同,本案一审法官轻易把原告蔡祥江的诉求是合同违约变为合同终止,本案二审法官轻易把原告蔡祥江的诉求是合同违约变为合同解除,法官这样审显然侵犯了原告蔡祥江的利益,必然形成错案.请关注.原告蔡祥江的手机号是1520453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