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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义乌法院践踏法律、带头违法、死活不纠
2010春节后因投诉无果?依照两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N次找三级法院请示、督办,数十次进京,坚持不懈的实名向中央首长及中纪委等部门真凭实据的控告、举报金华中院宋耿金院长杨建进庭长顶风违禁、故意交给对我极为有利的浙江高院黄青法官对51号弊案审判机密浙民监字第23号《关于黄昌武与周爱友委托代理协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的复查报告》!他们自以为是有权有势就可以一手遮天!公然挑衅司法权威!致使最高人民法院的《五条禁令》,成为了茅坑纸!公信扫地!法治悲哀!! 2010.8.4.我再向中纪委举报后,仍又请示中院徐院长?不便回信视同默许!第13次进入了府右街派出所内的中央登记处,向中央首长控告三级法院违法!义乌法院徐海香庭长无视浙江省驻京办主任当面听我据实陈述后下车时的指示:“叫法院来京解决!”她依仗其丈夫是义乌驻京办主任傅学军的权势,非但没有诚意解决弊案,却利用其在京开“夫妻店’的‘特权’,竟然公开违法指令义乌公安片警、法警匿名、便衣做贼心虚的进京押人?在论坛先开了传唤24小时?半夜又来违法涂改录好的笔录?被‘领导意见、拘留十天’打击报复依法进京举报、控告弊案!我已经十多次自行合法进入府右街派出所向中央机关依法举报,民警都知道:胡锦涛主席早就收到了我的信,看见我就说“还没有给您依法解决啊?浙江真不像话!他们不解决您就来这里登记,您反正老来这里是外婆区了”!我有理有据既无需去干违法的事情,更没有任何违法的事实,就坚决依法维权!起诉到义乌法院后,刘霞、陈怀英两庭长先一再劝说:请放心绝对不会过期的?后改口诺诺的表示“不立案、不答复、不裁决”?明显与《宪法》、《行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悖!权大于法、缺失法理!违法剥夺公民的宪法权利!!我起诉《义乌公安违法拘留、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政诉状亲手交给立案庭长刘霞已经整整三年半了!?同时,义乌法院相同的案件也早已经开庭审理过了,我经请示陈怀英庭长允许还依法参加了旁听!!法院涉嫌‘选择性立案、开庭’?在我一地鸡毛的众多弊案、窝案当中,缺失起码的公开、公正、公平底线!悲哀? 例如:有义乌法院债权凭证18年没有能依法执行到一分钱?而无法律文书法警就可违法乱执行、拍卖房改房?!已经依法进入执行程序、义乌法院也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生效民事判决,在义乌法院居然可以人为随意撤销?!19年违法无理拒绝依法执行生效判决?既没有法定理由?更没有人依法查究? 正因为在义乌法院可以践踏法律不用追究,就再次发生了更可笑弊案:我在征得义乌物价局认可情况下,有证有据、合理合法依法起诉邮政局涉嫌价格欺诈案,再次被不立案不答复不裁决?龚朝龙庭长宁可当孙子、做哑巴?几年来依然还是“不立案、不答复、不裁决”??中国的宪法、法律在义乌好像是花瓶、摆设? “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神药’,要实事求是、就案论案!‘与本案无关另行起诉’是法官的口头禅?怎么轮到他们自己头上就假装弱智吗?其实很简单:连三岁的小孩也绝不愿意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但党纪国法绝对不是仅仅对付普通百姓的?自古就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总书记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恳请上级领导依法彻查!维护党纪国法的神圣和尊严!落实党中央的部署! 老石油勘探人 工残退休职工 黄昌武18072353561 2014.1.29.中国的宪法、法律在义乌好像是花瓶、摆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