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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之 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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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荆执锐 发表于 2015-4-9 02: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义,在中国文化里的意思可以多解,如义气、仁义、道义、意义等等。其中,大致可以理解为两种有本质区别的意思。义气,一般理解为朋友、哥们,和非血缘关系的异姓结拜兄弟的一种特殊关系,以及有利于对方的行为等,最典型的“义”字代表就是汉朝末年“刘关张的桃源三结义”。
我们知道,每个人文理念都有其产生的社会背景,“桃源三结义”的社会背景就是汉朝末年各地战火四起,社会极其动荡,特别是底层社会苦难不堪,危机感极其强烈,所以底层人民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个人利益,通过贫弱的个体团结而形成小团伙来加强自身的力量,来消除危机感。为表达相互间的忠诚,发起者一般都要跪拜天地,神圣盟誓道:“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更有甚者歃血为盟,互相发毒咒警醒自己,如有不义,不得好死等等。这种“义”的意义,极其同于伊斯兰教的形成,当时的西亚人为了抵御西方天主教十字军残酷统治,从而相互团结形成超越个人力量的团体,最终借助天主教模式,形成伊斯兰教及其理念,至今,穆斯林兄弟会就有“义”的典型内涵。
当这种小团伙形成后,会出现两种发展趋势,一是为追求社会公平、安定,而做一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正义行为。如三国演义中“刘关张”最后建立蜀国,在建国过程中,以及建国之后的行政制度,都比较安抚社会底层民众,所以受到民众的拥护。宋朝的“水泊梁山好汉”也大致如此,杀富济贫、替天行道的行为,让底层百姓津津乐道,并且特别崇尚梁山好汉怒杀奸贼、恶棍的故事,使其成为当时的普世侠义文化,并一直影响到现代社会。正是这些英雄的侠义行为,满足了人们希望社会公平、正义的心理。虽然人性趋恶,但人心是必定向善的。
另一个发展趋势是,随着团伙势力的扩大,团伙领头人的个人权力与私欲必将自我膨胀,这也是人性的发展规律。如此,这些团伙的强大势力开始反过来欺压弱小,来满足自己的恶欲。此时的社会弱势群体会根据他们的恶毒行径与自己的切身体会,反过来认为他们是不讲道义与公平的黑社会,或者直接叫他们为“土匪”。如历史上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到后来就滥杀无辜,恫吓百姓完全服从自己;“太平天国”后期也有欺压弱小的行径。历史上也有人多势众后夺取政权的,如朱元璋建立明朝等等。但总的来说,在历史上人文理念缺失的时期,因为这种“兄弟义气”,导致发生过很多荒唐且恶毒的事情,大多是只为情义而不辩是非;有些人即使明辨是非,而因兄弟情义,导致放弃自我原则和立场的事情时有发生,并给他人造成伤害,或者规模形式危害社会等等,这不足为怪。怪只怪在中国传统文化里,由于缺乏合理的宗教信仰,所以看似很简明的是非观,在遇到特定的时期或者特定的事情,即便简明的是非观也不能成为人们的精神纲领,而导致立场不坚定。
但是这种特定的异姓兄弟之义气是否真的靠得住呢?我从人性分析来看,如果大家都在弱势的情况下,这种义气还是有很强的感召力、凝聚力的,但是一旦脱离弱势群体阶层,占据与拥有了一些利益与资源后,情况大多有本质的改变,要么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而团结,要么是为了更大的抗争而凝聚在一起。但是如果涉及到异姓兄弟相互之间利益冲突,大多会发生兄弟相残的事情,如太平天国后期的各个王侯之争斗,实在让人寒心。近期电影《投名状》中,为了官位与权力,乃至心爱的女人,而轻易背叛和出卖这种“兄弟情义”。生活中,即使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有相互伤害的,何况异姓结义兄弟呢。
从人性的逐利性来说,这一点都不奇怪,在个人核心利益层面,人性永远脱离不了自私的自然属性。所以总结这种“义气”,完全不具备人类文明的“普世性质”,所以不值得倡导与推行。所以现代文明社会提出“道义”概念,来替代单纯的“义”理,并被社会广泛认可。所谓“道义”,是指被社会广泛认可的“正义与公平道理”基础上,建立一种帮助与奉献的概念,否则就是助纣为虐。
“义”的另外一层含义是来自“儒家文化”倡导的“仁、义、礼、智、信”中的“义”。儒家文化倡导“义”的本意是个人道德修为中的利他性质,以及正义或者公正合理。但是由于基础文化理念的缺失,对于正义与公正合理也只是停留在属性表达,没有基础理念的支撑,所以比较空洞。例如“忠诚”,在当时的文化里,特指忠于代表国家的皇帝皇权,并且必须完全放弃个人价值。不忠于皇帝,就是非正义的,并且大逆不道,必须铲除与消灭,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个文化理念就现在看来,当然是腐朽不堪,完全不能体现个人人格与利益平等的现代文明要求。所以“正义与公正合理”,是针对某个理念或者某个事情的最终结果,是否利于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是否能成为社会的普世价值观,并可以广泛倡导。例如“平等”理念源自基督教,任何人,包括父子母女、官员与民众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因为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一个“义”人,所以大家都是平等的,所以各自的人格与利益平等是很合理的,完全有利于社会和平与稳定,符合人性向善的心理需求,所以值得倡导。但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就不可能平等,这是因为个人与个人能力差异性与自然差异性导致的,所以根据社会需求而导致社会分层次。但是人们又要求付出与回报的公平,要求发展机会的公平,要求法律裁决的公平,这无可厚非,这也是文明社会中人格与利益平等的一种体现。如此看来,同一个词放在不同的学科里,所反应出的社会属性与意义不尽相同,有的可能完全相反。
所以历史上早期的“义”,是一种个人道德品质上完全超我、无我境界,如“舍生取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等,如此,儒家文化中,“义”的含义是舍我、无我的至高“圣人”境界。但从人性来说,这种文化理念完全脱离现实生活,并绝对有悖于人性逐利而生存与发展的本质,严重阻碍个人与社会的文明发展,完全是文化的虚无主义,并直接演化为道德的虚伪,形成虚伪人格,表面上仁义道德,其实满肚子男盗女娼。暗地里犯罪比明里逐利更肮脏更难防备,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近代倡导的“无私”理念也是这种文化的衍生,如果以这种理想主义文化作为文化核心的结果,只能严重脱离实际,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挥与发展。
“义”的还有一个含义是意义,这个词语没有本质的定义,只是一种工具词汇,这里不做详辩。
在西方文化里,也有“义”的理念,就是先前说的基督教里“义人”理念,耶稣说:天下没有一个“义”人,这里的“义”,完全与儒家文化里的“义”相同,即一个完美的“圣人”,必须一心为别人或者“国家权力”谋取幸福而完全放弃自我的存在。耶稣自己以“神”自义,是因为耶稣为了对抗人性的恶,和当时的宗教政治特权,以及当时社会的不公、不义的事情与势力,最后被人出卖,被钉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生命的宝血洗净人性的恶与罪行,从而成就了自己的“义”,成了“神”,证实了自己是上帝的独生子,其使命就是传播上帝的“大爱”,拯救人性的罪恶。
这里的“义”的文化意义是,承认人性的恶,并以此导论出博爱、包容、宽容、敬畏、忏悔、平等、自由等等众多普世文化理念,成就了人心向善的本质,这绝对是对人类文明产生了重大促进作用。否定人性的完美,最终成为了现代文明的文化基点和基石,这点无与伦比。
如此看来,对“义”的不同定义,与对人性的不同解读和探讨,最终构成了东西方两大不同文化体系,就当今东西方文明现状与差距来看,西方文明肯定优于东方文明的,这才是人们应该去探寻“义”的理念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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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顶个球 发表于 2015-4-9 06: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忠愚孝怎么会是义呢?义是内在的,是判断对错的标准,为了兄弟伙,或者为了自己的上级做出错事,那只是“义气”之义,非儒家之义。什么是愚?不明是非的遵守别人定下的规则,没有自己的思考。什么是义?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 君之视臣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 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双方的关系是平等的,都有各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君臣关系如此,父子关系也是如此,在这样的前提下,才有是非,才有义,而不只是单方面的要求,不问是非,义从何来呢?
明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明泊 发表于 2015-4-9 09: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孔孟之学,尽提出空洞概念,极度缺乏理性构建,或者没有任何逻辑,所以其文化价值相当有限,或者根本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