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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勾结法院迫害小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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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theway2013 发表于 2015-4-13 01: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个小企业主,在昆山租厂房开工厂。因为原租赁的厂房在2014年6月底合同到期,在14年春节后我就着手寻找新厂房,于2014年5月份找到了昆山蓬朗房东周汉光,签定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 :厂房起付日期为2014年7月1日,装修期为两个月,自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止。如果晚交房,则相应装修期和起租期往后顺延。厂房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1、承租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日内向出租方交付合同订金3万元。合同还约定,房东会将水电过户给我们。合同签订后当日让房东支付了3万元订金。然后我公司就等着7月1日搬迁。
但到了7月1日,新厂房的原租户仍没有搬走,且搬迁时间不确定,而原使用的厂房已被该房东租给其它租户,要求我们必须尽快搬走,我们不得不停工,紧急临时租赁了一个仓库存放工厂物品,工人因时暂时放假,到7月下旬,新厂房的原租户才开始一点点地搬走,同时新厂房的房东对厂房进行修整,多次延迟交房,到8月1日才确定交房。由此对我们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包括临时仓库的租赁费,相关搬运费叉车租借和车辆运输费,还有当月工人工资等费用。同时因为新厂房房东晚交房,对工厂产生了不小的冲击,因为当月工资远低于正常生产时的水平,引起工人的不满,纷纷要挟公司要求多发工资,导致多名工人串通离职并跟公司发生纠纷,工厂岌岌可危,随时面临倒闭的困境。
同时在房东周汉光8月1日正式交房前,就违反合约定将水电过户给了另一租客。
随后我们向周汉光提出要求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我们可以量化的损失,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水电过户,但房东不想赔偿,反而反咬一口,以我们未按合同约定交付首期房租为名将起诉了我们,要求解除合同。我们提起反诉,要求房东赔偿因其违约延迟交房造成的我们的损失,并按合同约定将水电过户给我们。昆山法院在2014年11月4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随后分别在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8日第二、第三次开庭。在2014年12月17日昆山法院发出栽定和判决书,栽定房东撤诉,并驳回我们的反诉。一审法官表现十分蹊跷,一个事实简单的案件开了三次庭,第一次开庭拒不受理反诉,在我们以EMS寄出反诉状后方才受理,第二次开庭就我们的反诉进行了庭审,但我能明显感到法官态度很恶劣,第三次开庭更是以审理水电事情为由骗我过去,但是在庭上却只字未提水电之事,而在第三次开庭前,房东方律师王坤元跟我说让我们搬走赔点钱可不可以,我们没有答应。王坤元还问如果法院这样判呢,我的回答是:“那就等执行时看吧,逼人到绝路会是怎样。”所以第三次开庭是一审法官吴登超和王坤元串通一气在试探上我的底线看能不能强行判决解除合同,所以说原告的撤诉是因为我们以死相拚的态度,而不是其他。房东律师早就和法院串通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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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ontheway2013 发表于 2015-4-13 03: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就反诉提起了上诉,苏州中院已在2015年4月9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同时房东表示将会再次起诉我们解除合同。如果中院判决驳回我们的上诉,我们不但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同时房东会起诉解除合同成立。我们会再次面临被逼搬迁陷入岌岌可危的境地。这是我们绝不能答应的。一审法院判决的案件,除非当事人有通天的关系,一般中院是不会改判的,哪怕一审法院的判决再冤再荒唐。我没有通天的关系,所以这一次,我可能在劫难逃。我后悔的是我在一审时没有找跟法院有关系可以影响法院判决的律师,当时我完全可以找到关系,我以为证据确凿的案件法院不敢乱来,我低估了中国法院的无耻和无下线。在好不容易搬进新厂房后,很多工人对在停工等待搬进新厂房期间发放的工资不满而离职并跟我们产生各种纠纷,工人走了很多,我们不得不咬紧牙关,一边力撑,一边重新极力寻找熟练工人,到现在工厂才基本上运转正常,重启炉灶经历了半年,这半年时间,因为人手极为缺乏,又不想倒下去,我们每天超负荷工作达十多个小时,直到无力支撑才会睡下,压力山大,不堪重负,如在刀尖上行走,其中的艰辛和绝望难以尽说。搬厂不是过家家,是一项庞大繁琐耗费心力和体力的事情,已经经历过一次沉重的打击,再搬一次的话,工厂人心会再次不稳,工人再次流失导致工厂再次如履薄冰,我们再也没有能力和勇气承受这样的风险,那么我们所有的投资、努力和心血将会打水漂,那就等于断了我们的活路!!因此,这次,我无法也不会屈服,如果判决不公,我会以死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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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ontheway2013 发表于 2015-4-13 06: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悲剧无法阻止,请你们见证这一血案的发生!至少你们能明白血案的缘起由来,能记得在推动中国民主进程的过程中这样的一个事件,也许会记得这样的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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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ontheway2013 发表于 2015-4-13 08: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所有的守望相助者,感谢亲爱的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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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ontheway2013 发表于 2015-4-13 11: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叫冷琪,手机15051665121。诉争厂房地址:昆山开发区昆嘉路205号。房东周汉光,手机 18913272469。房东律师王坤元,江苏海联律师事务所,手机18962696660。一审法官,昆山法院吴登超,电话0512-57718022。二审法官,苏州中院郭锐,电话0512-6855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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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ontheway2013 发表于 2015-4-13 14: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跟房东发生争执后,我们遭遇了野蛮对待,房东周汉光与派出所串通一气,强行违法关押我24小时。经过如下:2014年9月29日下午5:00左右,正是工人下班时间,房东未事先通知我们,擅自在配电房作小动作,致使我们工厂停电,工厂的电动门无法开启,我们一车货送不出去,我想进配电房查看原因,却发现原本在我们厂区内的配电房门打不开,我用脚踹了两脚,门还是开不了。后来警察来了,我在自已工厂内被民警和辅警抬起来放到警车内被强押到蓬朗派出所关了整整一天,其间各种威胁辱骂还有殴打,当时我唯一的念头是拼命,只可惜当时手上没刀。事发后因为念及还要在蓬朗地界开工厂,还想苟活,这次只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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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ontheway2013 发表于 2015-4-13 16: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悲剧无法阻止,请你们见证这一血案的发生!至少你们能明白血案的缘起由来,能记得在推动中国民主进程的过程中这样的一个事件,也许会记得这样的一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