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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
局长为村办事竟收10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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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acJ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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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acJ8
发表于 2015-4-16 04: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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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纪委监察局15日上午消息:宜城市民宗局局长在为一村子争取资金时,收取10万元费用,被处分。
通报显示,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安平在为宜城流水镇某村争取建设资金工作中,以“工作经费”、“管理费”等名义,违规向该村收取10万元费用。汪安平受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赵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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