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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为村办事竟收10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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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acJ8 发表于 2015-4-16 04: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襄阳市纪委监察局15日上午消息:宜城市民宗局局长在为一村子争取资金时,收取10万元费用,被处分。

  通报显示,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安平在为宜城流水镇某村争取建设资金工作中,以“工作经费”、“管理费”等名义,违规向该村收取10万元费用。汪安平受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赵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