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县南王村原任党支部书记鹿艳平、村委主任鹿俊青、会计鹿根文侵占绿化工程补助款案。2006年至2013年,鹿艳平、鹿俊青、鹿根文共计骗取绿化工程补助款5.8888万元并占为己有,其中鹿艳平占有1.9584万元、鹿俊青占有1.972万元、鹿根文占有1.9584万元。2014年11月17日,经榆社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三人开除党籍处分,将违纪款没收上缴国库,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 |
现在的党员、干部与封建社会的官员相比,有两个重大优点:就是一分钱也不嫌少;一毫米的脸皮也不要
| |
晋中市纪委通报12起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其中榆社1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