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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方舟子的逻辑看佛山小悦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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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rchur 发表于 2013-5-11 10: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贝志成、陈贤妹——杀人凶手哪里逃!!
  
  对于“贝志成是杀害朱令的主要嫌疑人”问题,超级神探方舟子先生的科学、精准的案情分析已经非常完善、非常到位了,俺在此就不脱裤子放屁——再费二遍事了。俺就按照超级神探方舟子先生的科学思路,就轰动全国的2011年10月广东佛山小悦悦被害一案,分析一下陈贤妹杀害小悦悦的实施案例:
  请网友们注意以下事实:
  一、陈贤妹,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岩口村人。2011年10月13日,一名2岁零4个月的女童王悦在佛山国际机电五金城一街道先后被一辆面包车和汽车两次碾压,18名路人视而不见、见死不救,陈贤妹救起女童并找到孩子家长……案件一出震动天下,而陈贤妹被全国网友誉为“中国最美婆婆”。
  案情分析:一个连高等教育都未接受过的人怎么会主动救人??她之所以主动救人,其目的就是为了掩盖其杀人的罪恶,因为陈贤妹就是把小悦悦推到车轮下的首恶元凶,或者就是陈贤妹用一块毒糖毒晕小悦悦后,才导致小悦悦钻到车轮下被碾压致死的。值得注意得是,当时18名路人都不敢靠前,为何她偏偏要去救人??这个动机绝对值得怀疑。
  有的人也许会说:那监控录像的视频清清楚楚,全国人民都亲眼看见了,那还有假吗??那我告诉你:你亲眼所见的事实也许恰恰就是假的,你们全都被假象迷惑了——例如你每天都看见太阳东升西落,似乎眼见为实了,岂不知这是地球自转形成的自然现象。尤其是《刑侦学》是一门学问极其高深的科学,没有在生物、化学领域里的高深造诣,没有对转基因食品深入的研究,没有南京法官在彭宇案中超理性的冷静头脑,你是无法理解这门科学的奥秘的。
  还有,与清华铊毒案中的朱令一样,这个老太婆长得多难看,我左看右看也看不出她美在哪里。可是,全国数以千万计的网民居然说她是“中国最美婆婆”,这明显是罔顾事实、以丑为美的颠倒黑白嘛。什么叫美??只有认真看过张大导演的《满城尽带黄金甲》后,你才能深刻理解美的真正含义。由此看来,这些充斥着互联网的噪音,完全是一群毫无是非观念的暴民的聒噪,这样的暴民群体是不能代表民意的,更是丢人现眼的。
  二、身高1.4米,体重不到40公斤的陈贤妹看起来弱不禁风,却行动灵便、说话利索,她从清远阳山一个偏僻落后的乡村出外打工已经12年,平时当保姆。跟着儿子在佛山生活,儿子在广东佛山黄岐广佛五金城的店铺跑业务,她中午帮儿子所在的公司煮饭,有空闲时间就出去拾破烂,帮补家用。
  案情分析:陈贤妹的生活经历已经明白无误地说明,她杀害小悦悦的动机是她“仇富心理”在作怪。试想一下,小悦悦的父母是佛山国际机电五金城某档口的老板与老板娘。按照阶级分析的观点看,小悦悦父母与陈贤妹相比,一方是剥削阶级,一方是被剥削阶级。可以想象,在这之前,陈贤妹不知有多少次到小悦悦父母的档口收垃圾时,被小悦悦父母的无情奚落与嘲讽,遭受到巨大的心理创伤,产生了强烈的阶级仇恨。尤其是她给人当保姆的这段寄人篱下、饱受欺凌与压迫的经历,更坚定了陈贤妹对小悦悦痛下杀手的决心。
  尤其不能忽略的两点是:第一,小悦悦父母的五金店里经营着许多美国和日本进口的五金电器,完全可以断定,小悦悦父母肯定是汉奸卖国贼,对这种汉奸卖国贼及其子女就一句话——杀你没商量。因此,陈贤妹杀害小悦悦完全是一种爱国行为;第二,“陈贤妹看起来弱不禁风,却行动灵便、说话利索”也是我们在刑侦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线索,因为她“弱不禁风”是装出来的,而“行动灵便”才是落脚点。
  三、陈贤妹说:事发当晚,她像往常一样在五金城捡垃圾,远远看到一个小女孩躺在路上,但路人和车辆经过却都不理睬。她依稀听到小孩的呻吟,就赶忙跑过去。她把孩子抱起来,看到她一只眼睁着、一只眼闭着,流着眼泪,嘴里和鼻子都在流血,后脑勺也在流血。孩子全身软绵绵的,扶起来马上就瘫了下去,坐都坐不住。她不敢用力,便把孩子慢慢拖到路边,并呼吁路过的人们帮忙,无人回应。
  案情分析:第一,为什么陈贤妹到了晚上还在拾垃圾??这不符合常理;第二,天色那么昏暗,陈贤妹的视力也不太好,她怎么就能“远远看见”躺在路上的孩子??并且还是一个“小女孩”??她为什么要说谎??第三,陈贤妹那么大年纪,其听力恐怕也不会太好,为什么她能“依稀”听到小孩子的呻吟??一个才2岁的孩子被车辆碾压2次怎么还会有呻吟声??第四,陈贤妹明显在蓄意破坏案发现场。例如:“把孩子扶起来”、“把孩子慢慢拖到路边”……这些完全不符合常理的动作,无一不说明陈贤妹就是杀害小悦悦后又蓄意破坏现场的元凶,人人都知道要保护现场的最基本的常识,难道陈贤妹就不知道吗??杀人凶手居然变成了救人英雄实在是天下奇闻!!
  四、案发后,面对一群又一群的笔者采访,陈贤妹反复强调自己“当时没想别的,就是想救人”。2011年10月17日中午,陈贤妹又在事发地指认现场,被采访了半天的她突然意外地提出要回家休息,并对笔者说:“你们不要再来了……”一个小时后,陈贤妹的房东看到大批笔者们仍然聚集在楼下,便下楼对陈贤妹破口大骂道:“要是这些笔者再这样没日没夜地来采访,你们一家明天就给我滚出去!!”
  案情分析:第一,陈贤妹为何要“反复强调”??她到底在掩盖什么??第二,陈贤妹在指认现场过程中为何突然中断并意外地提出回家休息??这个反常举动深藏天机。第三,为什么她哀求笔者不要再找她了??第四,这个房东是个非常重要的人证,很有可能知晓并掌握陈贤妹的犯罪证据,佛山警方为何不对陈贤妹的家进行搜查??为何不对这个房东及时进行取证??
  五、2011年10月18日下午6点左右,陈贤妹被儿子开车连夜送回清远老家避风头。
  案情分析:俗话说得好——事实胜于雄辩,还用分析吗??一个“连夜”、一个“避风头”,如果陈贤妹不是杀害小悦悦的凶手,她连夜逃回老家干什么??如果陈贤妹不是杀害小悦悦的凶手,她避风头干什么??
  六、2011年10月21日凌晨零点23分,医院宣布小悦悦因抢救无效死亡。2011年10月21日上午9点多,陈贤妹在广州中山六路一家诊所打完点滴后,便坐车来到广州陆军总医院门前,她说她要到医院看小悦悦最后一眼,但是听说小悦悦的遗体已被运往殡仪馆,就呆呆地在医院门口站了好一会儿,什么也没说。大约10分钟过后她才坐上车默默离去……
  案情分析:请注意,已经在10月18日偷偷潜逃回清远乡下老家的陈贤妹是什么时候又偷偷潜回广州的呢??她潜回广州为什么要进诊所吊瓶输液呢??……她到底在掩盖什么??她在广州陆军总医院门前的反常举动说明了什么??
  总而言之,当人们回过头来再看陈贤妹在小悦悦案发后的一系列反常表现,定当是杀人凶手第一嫌疑人无疑。她的普通话表述虽然很不地道,但是对小悦悦症状的描述非常准确,所以许多警察和医生被其误导据此判断是车祸,而忽略了小悦悦很有可能是被陈贤妹毒糖毒死的可能。陈贤妹能够简明扼要地抽取出几条关键症状,例如“呻吟,睁眼,闭眼,流泪,流血……”等手术语,从而让很多警察和医生得以判断那是在准确地描述车祸症状,可知陈贤妹实在是很有学医天份的。
  小悦悦车祸案时隔已久,孩子尸体也被火化,证据已经缺失,即使再重启调查,也无法侦破。这将和许多恶性犯罪案件一样,成为悬案,供现在和未来的“神探”们剖析、推理。根据“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程序正当”的原则,指名道姓地怀疑、指控那两个制造车祸的司机是凶手是不应该的,后来法院对其判处几年有期徒刑更是冤假错案。你要问我谁是凶手,或谁的嫌疑最大,我无可奉告。我能肯定的是,陈贤妹在关于此案的很多说法和做法是错误的,乃至是捏造的。陈贤妹为什么要撒那么多谎??希望她能够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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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中的奋斗 发表于 2013-5-11 12: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铁证如山——杀人凶手陈贤妹哪里逃!!
  补充材料——陈贤妹蓄意谋杀小悦悦的有力证据如下:
  一、陈贤妹第一次出手时包藏了什么样的祸心??
  试看:“陈贤妹试图扶起孩子,但小悦悦一下子就瘫倒在地”,“我看着小孩跌倒,跑过去拉她时,她全身都发软了”,“我想把她抱起来,但孩子软绵绵的,马上就瘫了下去”……
  陈贤妹这一连串的动作,说明她看到被2辆汽车碾过身体后,小悦悦居然没有立即死亡,她不但感到很惊奇,也感到害怕,于是就便迫不及待地跑上前来,通过这一连串的动作实施犯罪,其目的就是要小悦悦立即死亡。
  二、陈贤妹现场喊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试看:陈贤妹的力气尚不足以抱起小悦悦。陈贤妹“身材瘦小、面黄肌瘦”“看起来弱不禁风”。陈贤妹说小悦悦“她比我的孙子还重,抱不起来”。陈贤妹“把孩子拖到路边,喊路过的人帮忙”……
  试想一下,陈贤妹平时收垃圾时,成捆成捆崭新的《人民日报》和垃圾纸皮箱都能抱起来,现在居然抱不起来一个才2岁10多公斤的小悦悦,这实在有违常理。很显然,这“抱不起来”的说法就是为了让她实施合理的“拖”、“拉”等犯罪行为找借口,然后,再通过现场喊人,企图通过他人目击证明自己的清白。
  三、陈贤妹抱起孩子后才看清其头部的外伤是谎言!!
  试看:“我走到女仔旁边,听到她啊啊的叫声。我把孩子抱起来,看到她一只眼睁着,一只眼闭着,流着眼泪,嘴里和鼻子都在流血,后脑勺也在流血……”
  按照这种说法,陈贤妹最初只是听到小悦悦的叫声,而没有注意到小悦悦头部的外伤,没有意识到伤情的严重性。当她“抱起”孩子后才发现“后脑勺流血”……因为根据急救常识,如果发现孩子后脑流血,是千万不能移动受伤者的。即便按对犯罪嫌疑人陈贤妹最有利的现场情形估计——假定当时孩子脸朝上躺在地上,那么陈贤妹不也能先看到孩子嘴里和鼻子都在流血吗??陈贤妹这样拙劣的谎言你信吗??
  四、陈贤妹“第二次出手”就是为了破坏现场,致小悦悦于死地!!
  试看:陈贤妹在明明已经看到小悦悦“嘴里流血、鼻子流血、后脑勺也在流血”的前提条件下,进一步的加害行为开始了——她第二次出手了,她“不敢用力”,而“改变方法”,“把孩子慢慢拖到路边”。
  请注意:在这里,陈贤妹为什么反复强调她“不敢用力”、“改变方法”即改“抱”为“拖”、并且是“慢慢地拖”??在犯罪心理学上,这明显是欲盖弥彰、掩耳盗铃。真可谓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啊。
  五、陈贤妹杀人心切,罔顾法律、无视规定!!
  国家卫生部早在《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技手术指南》中就明确指出:“除非现场处境会威胁儿童生命,否则切勿立即移动伤者。”“对脊柱损伤者不能采用拖、拽、抱等方式,应使用脊柱固定板。”
  国家卫生部同时在其公布的《儿童跌倒干预技手术指南》中也指出:“如果孩子头部受伤,导致意识不清,要立即叫救护车。先将意识不清的孩子侧卧,同时手放在头下。这种恢复姿势有助于减少舌头向咽喉部的滑落,预防舌头影响呼吸。如果可能有骨折,儿童跌倒后千万不能移动。”
  六、陈贤妹说她“不会打报警电话”说明了什么??
  记得小悦悦案件被媒体炒爆后,有笔者问陈贤妹:为什么不先打报警电话??陈贤妹这样回答道:“我心里很怕,想报警又不会打电话,我叫了旁边的很多人都没有报警……
  请注意:第一,陈贤妹说她“心里害怕”,俗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她“心里害怕”恰恰说明她心里有鬼;第二,陈贤妹说她“不会打电话”难道不是天大的谎言吗??事后,在媒体采访陈贤妹以后,全国人民都亲眼看到她打电话的镜头,谎言已不攻自破了;第三,陈贤妹说她“我叫了旁边的很多人”,可这些人“都没有报警”。我们看到,直截至为止,这些“很多的人”当中,没有一个人出来证实一下陈贤妹的这个说法。可见,这个天大的谎言根本经不起推敲。
  七、小悦悦的亲生母亲为什么可以排除作案嫌疑??
  顺便提一下,小悦悦的亲生母亲,也是通过“抱”的方式抱走小悦悦的,这个亲生母亲“抱”的方法也不符合急救常识,因为这种方式只能加重小悦悦的伤情、导致小悦悦的生命过早结束。
  但是,小悦悦的亲生母亲虽有杀人嫌疑,但嫌疑较小,甚至可以基本排除。小悦悦母亲“惊慌失措”的“抱孩子”动作只能理解为愚昧无知、不懂法规。但陈贤妹不一样,她与小悦悦一家无亲无故,为什么那么多人都不敢上前,偏偏就她一个身体羸弱、相貌丑陋的老太婆出来上蹿下跳呢??这既不符合常规与常识、又不符合常理与常情。除了她是杀害小悦悦的第一嫌疑人之外,还有第二种解释吗??!!
  ……
  总之,俺按照超级神探方舟子先生的科学逻辑,经过俺上述严谨的论证。在佛山小悦悦一案中,杀害小悦悦的首恶元凶已经呼之欲出。最后,还是方舟子神探那句理性、经典、科学的总结——你要问我谁是凶手,或谁的嫌疑最大,我无可奉告。我能肯定的是,陈贤妹在关于此案的很多说法和做法是错误的,乃至是捏造的。陈贤妹为什么要撒那么多谎??希望她能够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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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is 发表于 2013-5-11 14: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方舟子的神逻辑,可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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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晓心 发表于 2013-5-11 16: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这个揭露了方舟子之流颠倒黑白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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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人 发表于 2013-5-11 18: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纽约时报今天对方舟子的所谓“犯罪”威胁做出了间接回答;
  在经过长达19年时间的湮灭、骤起的多次循环之后,朱令案又一次呈现在中国人的面前。其诱导的因素是复旦大学黄洋的投毒案,而表现的形式却更加极端:在白宫官方网站上的请愿。目标就是要求美国驱逐朱令案长期以为最大的嫌疑人孙维。
  在短短的几天之内,额定白宫需要回应的签名人数10万人已经大大超越了。至于白宫如何回应,只需待时日便可清晰。这是一桩发生在中国、完全关涉到中国公民的刑事案件,在中国却看不到通过正常司法途径追查真凶的可能,而把希望寄托在美国政府身上,这多少是现代国际社会的一个黑色幽默。
  这封刊登在白宫请愿网站We The People上的请愿信要求美国政府调查并遣返孙维,对于向白宫请愿抱有期待者恐怕终归要归于失望。其一是白宫人员对此网站上名目繁多的各种请愿显然难以一一及时回应;其二,在“参与条件”中,网站已经明确声明对于某些涉及交易、执法、司法或者在地方法庭或联邦机构管辖之内的类似案例,白宫可能会拒绝发言以避免“呈现不适当的影响”。在该网站上可以看到,多数的回复都是针对国内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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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漂泊 发表于 2013-5-11 20: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方舟子及其他铊党泼粪贝志诚与童宇峰为嫌疑人。
  稍微有逻辑思维能力的人就知道,贝志诚与童宇峰不可能是嫌疑人。
  原因何在??朱令案作为一件19年前的重大投毒案,最希望此案不了了之,竭力阻止此案重启的就是真正的罪犯及其包庇者!!
  如果如方舟子所言,贝志诚与童宇峰是最大嫌疑人,一件官方竭力要不了了之,竭力阻止重启调查的案件,他们俩却不断地呼吁要重启调查,岂不是自投罗网??
  可见,贝志诚与童宇峰绝对不是嫌疑人!!最大的嫌疑人只有一个:孙维!!
  那么,方舟子泼粪贝志诚与童宇峰的目的何在??我认为无非两个目的:一个是恐吓,你不是想重启调查嘛,那么,我泼粪你就是嫌疑人,先调查你,当然,这只是次要的目的。主要的目的在于混淆视听,毕竟很多人逻辑思维能力不强,为最大的嫌疑人孙维开脱,为政府开脱。
  本来我对方舟子并无太多恶感,但从他对此案不顾基本的逻辑,泼粪贝志诚与童宇峰,发现其人品低下,道德沦丧,屁股决定脑袋!!
  方舟子,shame on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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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mwn229xas 发表于 2013-5-11 22: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方舟子在朱令案中的构陷与逻辑混乱
  南云楼
  方舟子是个争议极大的人,既有激烈的反对者,也有死忠的拥趸,因此,在我写这篇抨击方舟子的文章之前,必须先做一个表态与声明:我对方舟子本人没有任何成见,既非其反对者所称的我是他的“得力干将”,也不是仇视方舟子的激烈反对者。
  无论你信不信,我对方舟子的赞誉或批评,均是就事论事。今天抨击他,不代表明天不会支持他;今天支持他,不代表明天不会反对他。因为我不“站队”。
  关于朱令案,方舟子的观点是:“我反对搞网络公审,没有证据而是靠传言和推测就指名道姓指控某人是凶手,这实际上是侵犯人权的,如果你愿意这么干,声称这种做法是恰当的,那么你也应该接受别人反过来这么搞你。”
  该案中,方舟子将网络指向某个犯罪嫌疑人的言论,定性为“没有证据而是靠传言和推测就指名道姓指控某人是凶手”的“侵犯人权”的“网络公审”;并认为这种言论是无事生非式的“搞你”。
  方舟子认为,互联网上的指控言论依靠的只是“没有证据”的“传言”和推测。他的理由是:“互联网上关于此案的传言,都出自贝志诚之口”,“贝志诚文章里的说法有些是捏造的,有受骗上当的感觉”。很清楚地看到方舟子的逻辑过程:“贝志诚文章里的说法有些是捏造的”→“贝志诚的说法都是捏造的”→“互联网上传言都出自贝志诚之口”→“互联网上的言论是没有证据的指控”。好一个偷天换日!!将贝志诚言论中可能存在或真实存在的某些不实信息,替换成贝志诚的言论全是谎言!!以方舟子今日之名,却玩这种低劣把戏,实在是有碍观瞻!!
  事实上,即便贝志诚的言论全是谎言,也还有其他人的声音可以确定某些真实存在的事实依据:如警方的确以犯罪嫌疑人为由传唤过孙维,清华大学的确因此事扣发过孙维的毕业证,朱令父母确信案情“结果早已清楚”,有其他媒体人称此案案情清楚,只是没有公布、处理。等等,均非出自贝志诚之口。
  贝志诚的文章中的确有些是难以确信的现场感很强的传言,但作为一种全方位陈述,引述某些传闻,大可以理解。并不因此就可以否定他所提供的其他可以与多方相互印证的证据。如此,方舟子指控互联网上将嫌疑人指向孙维的言论是没有证据的“推测”,岂非睁眼说瞎话??
  孙维的确只是嫌疑人,在没有被定罪之前,任何人都只是嫌疑人。但这并不表示,公共舆论不可指出嫌疑人身份。事实上,当案情可能与身份背景相关的时候,无论用怎样的代称,其身份都昭然若揭。我也同样反对在未定罪之前将某嫌疑人直接称为罪犯,但依据事实与逻辑指出某人是嫌疑人的言论,是任何法治国家均不可能禁止的言论自由权利。正如方舟子指控韩寒造假。
  言论自由的对象并不区分民事、刑事案件。如果一种言论有伤害,则无论对民事、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均有伤害。问题只在,在开放的言论空间,这种伤害并不实际存在。因为在言论自由状态,每种言论都将可能存在反面意见,且缺乏事实依据的指控得不到多数支持——除非你否定公共理性,自认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聪明正确绝顶;而同时,即便偶有被冤者,也将很快得到有效的舆论补偿。
  方舟子的混乱之处,还表现在,一边声称“反对搞网络公审”,一边亲自上阵搞网络公审。在该案中,方舟子谴责了“网络公审”之余,以“以其人之道反击其人之身”的方式,不仅兴致勃勃不断转载贝志诚也是嫌疑人的指控文章,还在转载之时,加上自己“很值得一看”等幸灾落祸式的评语。倘若方舟子先生真的反对“网络公审”,为何对此等类似于当时李剑芒针等人对方舟子家人开展的流氓式的反击的行为乐此不疲??
  我不否定方舟子等人将贝志诚列为嫌疑人的行为,也不反对这种观点,因为我必须尊重一种言论的自由权利——哪怕是错误的言论;并且,也看到其中的确有某些道理。但我不能像方舟子一样采用两种标准:反对“网络公审”A,支持“网络公审”B。
  作为一个知名科普、打假人士,应该尊重事实、尊重逻辑,采用同样的标准批评与质疑社会现象,不可堕落为玩弄文字游戏、采用双重标准的流氓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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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思つ 发表于 2013-5-12 00: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物化1班的同学请自觉站出来好吗??方老师点你们3次名了。
  第1次:据我了解,朱令、孙维的清华同班同学很多人都认为孙维被冤枉,有几个还以真名或化名为孙维辩护。
  第2次:....并且否定薛刚关于翻译贝志诚提供的国外信件的说法。
  这两次点名被海外网友指出凭空捏造、随口胡诌物化1班后,方老师打了个补丁:
  第3次:..。连高年级的物化1班的同学也帮忙翻译。
  但是,但是,方老师的第3条补丁,仍然无视他的主要证人薛刚之前的证词:
  薛钢:当日我和另外一名同学当天傍晚到北大宿舍取回了存有电邮的磁盘,使用实验室的电脑打印后连夜翻译,包括孙维。第二天,整理完毕把所有建议分析全数由系领导转交了协和。
  ————————————————————————————
  好了,不管方老师是否随口胡诌,反正“物化1班”已经被点名3次了,这可是我看到的方老师炒了那么久唯一的一个他自己的新观点。物化1班,要么你们主动站出来,要么方老师率领他们一起站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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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bo88 发表于 2013-5-12 02: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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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发表于 2013-5-12 04: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0511 22:44:13
  顶,这个揭露了方舟子之流颠倒黑白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