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论坛论坛规-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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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安清澈 发表于 2015-4-18 21: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的论坛规 。依然沿用2014年的论坛规..和BaiDu论坛的规定..并不在添加..
论坛越来越稳定..论坛友素质普遍提高..论坛规可以适当放宽。、、
首先说一下 禁止发布的内容:

1、禁止发布法律不允许发的信息。包括 民族歧视,地域歧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的言论。

2、禁止发布虚假广告。但是不包括求职,二手商品买卖,等个人发布的信息。

3、禁止各种人身攻击,无论是挑衅还是反击。 (包括各种显而易见及极为常见的网络不文明用语、不文明字母缩写、粗俗或低俗的人身攻击等)

4、禁止发布各种未经证实的信息,谣言和诽韰谤,或者涉及到未经其他人同意而公布其的私人情况。(包括各种形式的:提到当事人名字或者网名的贴子)。

5、禁止发布含有暴力、血腥、黄色淫秽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以及任何论坛友反映或论坛务判断判断会给人带来不快和不适的帖子。

6、禁止发布为了刷等级,恶意灌水、刷屏等。

7、禁止发布其他BaiDu论坛规规定应当删除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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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安清澈 发表于 2015-4-18 21: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好的 能引导话题的帖子·~~可以申请加精~~~
遇见人身攻击 或者 你觉得不合适的帖子~~请@论坛务管理人员~~不要谩骂,控制好情绪。
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私信我。


如果你觉得盘锦论坛有不好的地方,请告诉我。如果你觉得盘锦论坛好,请告诉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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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安清澈 发表于 2015-4-18 21: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                    @不温柔R                使用挽尊卡
            挽回他的尊严!!
            效果:盘锦论坛经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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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安清澈 发表于 2015-4-18 21: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                    @不温柔R                使用挽尊卡
            挽回他的尊严!!
            效果:盘锦论坛经验+6
澈率取代 该用户已被删除
澈率取代 发表于 2015-4-18 21: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论坛,小论坛不温柔辱骂别人,如果提供证据,怎么处理??
鸢鸢鸢鸢鸢711 该用户已被删除
鸢鸢鸢鸢鸢711 发表于 2015-4-18 21: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又是论坛主了??
cszl000 该用户已被删除
cszl000 发表于 2015-4-18 21: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挤挤
flowerert 该用户已被删除
flowerert 发表于 2015-4-18 21: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
delilalh 该用户已被删除
delilalh 发表于 2015-4-18 21: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说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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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当哥的ゞ 发表于 2015-4-18 21: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大大消失了第一次在论坛看声讨贴看的有种追小说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