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紫籘糀开 - 

一位妻子亲历丈夫“受贿案”形成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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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扫娥眉巧梳妆 发表于 2015-4-19 00: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庭审归来无处话悲凉之五



  二审法庭之上诉人最后陈述


  老公在法庭上作了最后陈述:在刚刚被押解进来的走廊上,我看到一句非常好的标语:正义是法官的良知!!这句话说得真好。我不知道,一审法院和检察院的良知在哪里??

  反思本人所经历的蒙受冤枉的苦难,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本人性格懦弱,受不了长时间刑讯逼供的苦,编造了翁伯炎的故事,在侦查人员的反复暗示下,又编造了张健美的故事;第二个是不懂法律,在9月11日,受到了比如说像棺材这样死亡的威胁、引诱和欺骗后,又编造了陈晓峰、俞章凑、叶海波的故事。而所有司法人员把这些被迫编造的故事轻率地认定为事实,正是这这种平庸的邪恶,换来了司法人员的心安理得。

  虽然一审法院迫于检察院的压力,没有勇气查清事实真相,给了我一个错误的判决,但我还是希望、也相信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能顶住压力,查清事实,让正义不再是一座遥远的桥!!我也在这里正式地控告侦查人员对我进行了刑讯逼供!!



  庭审结束已是傍晚时分,走出遂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的大门,天色已经转暗,再次倾听了老公被检察机关羁押后所遭遇的非人折磨,再次倾听了所谓的这些“受贿”罪的形成过程,我的心沉浸在无尽的悲伤、愤怒中!!

  惨遭诬陷身陷囹圄,冤假错案何日昭雪??!!

  祈盼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尊重证据链等客观事实,依法对受贿案中存在的诸多疑点、诸多矛盾逐一进行核实,查明事实真相,给予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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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扫娥眉巧梳妆 发表于 2015-4-19 01: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寒冷的严冬何时才会过去??

  不知道满目芳菲的春天何时才会到来??
如图1986 该用户已被删除
如图1986 发表于 2015-4-19 01: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衣服都是他的表哥、表姐穿过了的拿来穿,从来都不会埋怨。日子就在抬头低头不经意的笑容间一天天过去,儿子渐渐长大了,今年读高三了,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平静、祥和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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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扫娥眉巧梳妆 发表于 2015-4-19 01: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们新年好!!给大家拜年了!!
  在这个让人彻骨寒冷的冬季里,因为有了亲人、朋友、领导、同事们的一路陪伴,让我们冰冷的心有了些许的温暖!!
  感恩!!感动!!感谢大家!!我们夫妻铭记于心!!
  在新的一年里,祝大家幸福快乐!!健康平安!!羊年大吉!!
清晨7080 该用户已被删除
清晨7080 发表于 2015-4-19 01: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淡扫娥眉巧梳妆 该用户已被删除
淡扫娥眉巧梳妆 发表于 2015-4-19 01: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努力,我们明确查明了应红星与张健美2012年4月、与陈晓峰2012年9月及2014年3至4月的通话记录,现公布如下,以此证实两位证人的证言完全失实!!
  祈盼司法公正!!祈盼法律尊严!!祈盼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清事实真相!!



  应红星与张健美之间的通话记录
                   

  2012年4月:双方无任何通话记录!!
  特别说明:我们不止查明了2012年4月双方无任何通话记录,我们还明确查明了通话历史上,
  应红星和张健美之间从未有过任何通话记录!!
  由此证实:张健美所供述的2012年4月5日先打电话给应红星约好时间地点后再见面的证言完全失实!!



  应红星与陈晓峰之间的通话记录之一
  
  我们现已明确2012年9月应红星与陈晓峰之间的通话记录,具体如下:

  2012年9月3日:应红星去电一次,时间为:上午10点08分
  2012年9月7日:陈晓峰来电一次,时间为:上午 9点39分         
  2012年9月15日:陈晓峰来电两次,时间分别为:上午9点28分、下午3点48分
  2012年9月24日:应红星去电一次,时间为:下午3点36分

  总计:2012年9月,双方共通话5次,其中应红星去电2次、陈晓峰来电3次,时间均为白天!!由此证实:陈晓峰所供述的2012年9月的一个晚上与应红星两次通话的证言完全失实!!



  应红星与陈晓峰之间的通话记录之二
  

  我们现已明确2014年1至7月应红星与陈晓峰之间的通话记录,具体如下:

  2014年1月:应红星去电一次,时间为白天
  2014年2至4月:双方无任何通话记录
  2014年5月:应红星去电一次,时间为白天
  陈晓峰共来电6次,时间均为白天
  2014年6月:陈晓峰来电一次,时间为白天
  2014年7月:双方无任何通话记录

  总计:2014年1至7月,双方一共通话9次,时间均为白天,通话时间短暂,最长的一次通话时间为153秒,其中2至4月、7月双方无任何通话记录。双方都只此一个手机号码。
  由此证实:陈晓峰所供述的2014年3至4月的一个晚上与应红星两次通话的证言完全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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