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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爱心一日捐”的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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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shawawa 发表于 2013-5-17 03: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淄博师专每年都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爱心一日捐”的通知,要求教职工捐出一日工资,用于“资助贫困生、贫困教师,奖励优秀教师和学生,扶助弱校改善办学条件”,然后上交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捐款的合法性、方式和用途提出几点质疑:
  1、山东省教育厅、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慈善机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合法的慈善机构是红会,红会才有权向社会进行募捐。既非慈善机构,就没有要求教职工年年捐款的合法性,募捐并非教育厅有管理中心的职责范围,爱心一日捐是非法的。一个教育机构却干着非法的事情,本身就具有讽刺性。
  2、有这样募捐的吗??怎样募捐??强制捐款。请看通知要求——“捐赠形式:将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按捐赠范围和标准,统一从六月份工资中扣除”,这样的要求,相信是按教育厅的要求来制定的,从语气来看,并未征求捐款人的意愿,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让你把钱交出来,好像这一天的工资不是自己的一样,从你口袋里掏钱还不能说不行。抢劫??不像,没有这样明火执杖的,而且也不怕被抢人反抗。相反,你不捐,下面说不定什么事会有你好看的。
  3、到底捐给谁??上面已有陈述。可看看那些项目,哪一项也应是相应单位,各地政府应该做的事情,都有专项拨款来对应这些项目,自己的本职工作没做好,却让别人来买单??然后腾出这部分钱干什么??
  4、每年的捐款到底捐给了谁??有没有一个明细让捐款人明白??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不知道,第二个问题的答案还是不知道,因为没有人会对此做出说明,可能没有这个必要??自己的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怎么花的难道不该给个说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