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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论坛厦门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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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美smile 发表于 2015-4-19 08: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市论坛社区厦门版版规

  海内存知己,城市论坛若比邻。城市论坛社区厦门版欢迎您!!

  为了共同维护我们“轻松休闲、文明健康、快乐向上”的互联网上家园,希望您仔细阅读以及遵守本版的以下规则,

  1、管理宗旨

  1.1为了厦门版的可持续良好发展,营造轻松、文明、健康、团结的版内氛围,并为利于维护版块正常秩序及持续发展,确保版务管理尺度的统一,特制定此规定。

  1.2在本版发生的所有行为皆由斑竹依照本规定予以管理,运营及分管管理员有监督及处理权。

  1.3本版的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以规定为准、引导与处理相结合、规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1.4网友对运营、管理员、斑竹予以的管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及建议权;对管理行为质疑的,可直接与管理员、斑竹私下沟通,或到本版版务区发贴。

  2、帖子管理

  主贴的标题应简洁明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斑竹有权利更改标题或删除帖子。

  2.1发帖时请一定选择发贴类型。这样能使版面清洁,也方便每位用户有选择性的看帖。没有选择发贴类型的,版主有权修改或删除;

  2.2凡贴子标题为“试贴”或同意思的文字的贴子一律删除;

  2.3标题、内容含污秽语言的;

  2.4错别字较多、词不达意的、文不对题的;

  2.5一句话水贴及无实质性内容的水贴;

  2.6违反社区其它相关管理规定的。

  主贴的内容应文明健康、通俗易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斑竹一律予以删除。??

  2.7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2.8破坏社会公共安全;

  2.9鼓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2.10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2.11宣扬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

  2.12给版友带来一定的负面思想,影响版友积极向上的情操与追求的低俗信息贴;

  2.12.1文字、图片、影音资料中含有生殖器官的描绘的贴子;

  2.12.2讲述自己或他人不被社会文明认可的,正在进行或已经成为历史的婚恋、性爱贴子

  2.12.3带有性爱暗示、挑逗、嘲弄、邀请的贴子

  2.12.4把社会恶俗现象推崇为自身价值、社会价值的贴子

  2.12.5宣传情绪低落时带有极端思想的贴子

  2.12.6宣传严重败坏道德却又不受法律制裁的行为的贴子

  2.13攻击政府;

  2.14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

  2.15侮辱、攻击或诽谤他人,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16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17破坏社区公共秩序及违反社区其他管理规定;

  2.18未经社区许可的广告性质帖文;

  2.19内容重复的帖子,斑竹以首发帖子时间为准,对重复帖子一律予以删除;

  2.20内容空白的或内容仅是一句话的或表情符号的,或仅是歌词的,或错别字太多的、词不达意的主贴;

  2.21发布聚会、交友以及其他类型的公共社会活动QQ群的贴子;

  2.22因他人恶意翻帖导致整版面被同一ID帖子所占据,为持续版面正常游览秩序,斑竹有义务对恶意翻出的帖子进行限制回复或删除,待版面正常后予以恢复;

  回贴的内容应文明健康、轻松休闲,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斑竹一律予以删除。??

  2.23反动、色情及人身侮辱攻击性质的回复;

  2.24任何属于社区外部商业性质的广告以及列有其它网站网址的回复;

  2.25恶意灌水、刷屏或影响帖子浏览的签名类的以及散布QQ群的回复;

  2.26破坏社区公共秩序的回复;

  2.27违反社区其它相关管理规定的回复;

  为了维护本版正常秩序及持续发展,凡主贴或回贴内容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斑竹有义务对帖子进行限制回复。??

  2.28恶意辱骂、骚扰、攻击人身及变相辱骂、攻击人身的帖子;

  2.29有争议或有争吵性质的以及有破坏社区公共秩序言论的帖子;

  2.30恶意灌水的帖子;

  2.31求助类及租售房类帖已有结果的;

  2.32违反社区其它相关管理规定的帖子。

  所有帖子一经发布,均属于社区财产,如有必要需要删除帖子请按以下格式在版务申请申请删帖;

  2.31删帖申请格式:

  申请人id:

  删帖理由:

  帖子名称:

  帖子链接:

  3、ID管理

  为确保管理规定的严肃性,以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ID,管理员、斑竹有权屏蔽其发言权。??

  3.1发表或回复任何反动、色情内容的;

  3.2恶意辱骂、骚扰、攻击人身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的;

  3.3发布或回复中粘贴社区外部广告帖子的;

  3.4恶意灌水、多次散布QQ群、恶意刷屏或恶意翻帖的;

  3.5在发贴时违反贴子管理规定经班竹发现警告后再犯者;

  3.6破坏社区公共秩序及违反社区其它相关管理规定的。??

  4、红黑脸判定标准

  4.1精品文章为斑竹推荐文章,斑竹有权利进行精品文章判定。

  4.2红脸

  4.2.1文字类:文笔优美,格调典雅;有一定主题性;没有太多白字、标点错误等;根据文体的不同酌情定夺字数;

  4.2.2图片、flash:内容健康、针砭时弊、切合本版主题;

  4.3黑脸文章与原社区规定的劣品标准不一致,是原创故事性强或可读性强但表面负方向实隐正方向引导,且文字流畅、连贯、风趣幽默的帖子。

  5、附则

  5.1恶意灌水:指同一内容连续多次发帖或回复,或者本可一次发表的内容分多次发表,包括同一人多个马甲同时进行无意义的灌水;

  5.2恶意翻帖:指一人将同一作者的帖子在30分钟内翻出5篇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或与主贴不符的行为;

  5.3抄袭:指不属于本人原创却不注明“转载”字样或注明文章出处和作者名字;

  5.4人身攻击:指属于社区网友之间、网友与版主、网友与管理员、版主与管理员之间明显带有辱骂及变相辱骂、捏造事实诋毁他们ID形象的行为;

  5.5本规则中未描述部分按《社区规则》执行,超出上述规则部分由斑竹判断进行处理。

  5.6论坛非常时期,斑竹具备灵活运用适度调整本规则的权利。

  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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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唯美smile 发表于 2015-4-19 08: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简雅 @依然素颜 @缠绕夜色 @璎珞飘灵 @明前清茶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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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振尚 发表于 2015-4-19 08: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唯美smile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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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素颜 发表于 2015-4-19 08: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于2014年11月18日在本版向议事院提交《城市论坛厦门版规》的审核申请,议事院经过小组的审议,对《城市论坛厦门版规》内容在不影响其宗旨的前提下进行了适当修正,经审核,修正后的《城市论坛厦门版规》符合社区相关规定,议事院审核通过!!



  第一章、总则

  一、为确保厦门版沿着持续稳定和文明、健康方向发展,在遵守《城市论坛社区公约》的原则下,结合本版实际情况,制定本准则。

  二、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厦门版斑竹团队保留对该准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二章、版务处理

  一、斑竹处理版务时应严格执行社区及版面准则的有关规定。



  二、版务处理做到以人为本,尊重网友的社区权利,维护版面秩序,公开接受网友监督。

  第三章、帖子管理

  一、版主有权对下列帖子进行编辑修改或转移

  1、发帖时没有选择发帖类型的,版主有权修改;

  2、标题中有大量错别字或是病句的,斑竹有权修改;

  3、凡帖子标题为“试帖”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帖子一律转移;

  4、标题、内容含污秽语言易引起不良争议的,斑竹有权转移;

  5、不符合本版主题的帖子,斑竹有权转移;

  6、斑竹有权转移抄袭类帖子;

  7、其他违反社区规则的帖子,斑竹有权转移。



  二、斑竹有权删除以下帖子

  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敏感过激的帖子; 

  2、不符合社区规定发布的广告帖子,如:个人网页、网站、其他论坛社区广告等;

  3、含有色情内容的帖子。



  三、斑竹有权对下列回复进行删除

  1、含有未经社区允许的广告信息;  

  2、含有违反法律法规、敏感过激的内容;  

  3、含有对地域、种族、宗教、性别、性取向等歧视或攻击的内容;

  4、含有对出身、受教育程度、外貌、生活态度、工作岗位等歧视或攻击的内容,或者容易引发朝上述方向发展的回复;

  5、含有涉及网友个人隐私以及未经他人同意发表他人真实且详细信息、照片的回复,或者容易引发朝上述方向发展的回复;

  6、含有煽动性语言故意夸大某些事实、涉嫌造谣、误导网友、挑起争端的回复;

  7、带有性爱暗示、挑逗、嘲弄、邀请的回复;

  8、含有较明显指向性和直接指向性带谩骂性质的回复;

  9、发布聚会、交友以及其他类型的公共社会活动QQ群的帖子;

  10、其他违反社区规则的回复。



  四、斑竹有权对下列情况的帖子进行限制回复处理

  1、恶意辱骂、骚扰、攻击人身及变相辱骂、攻击人身的帖子;

  2、有争议或有争吵性质的以及有破坏社区公共秩序言论的帖子;

  3、恶意灌水的帖子;

  4、其他违反社区规则的帖子。



  五、关于删帖申请

  根据《城市论坛社区公约》第三章第二十条的规定:“会员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会员在公共论坛的言论一经发表,就无法由本人修改和删除,除非有重大理由,社区公职人员不受理会员删除自己言论的请求。”

  本版不接受删帖请求,如确实需要删帖的,可按以下方式申请删帖:

  1、到版块的《删帖申请专帖》按格式提交申请。

  2、到栏目按流程提交申请。 



  第四章、ID管理

  为维护网络社区文明和秩序,营造一个文明友好的交流氛围。希望网友理性参与讨论,禁止发表我国法律、社区明令禁止的内容信息,在讨论过程中禁止使用各种不文明的用语。

  1、凡发表或回复任何反动、色情及人身攻击的,视情节封杀本版发言权1周至1年,情节严重者全区封杀直至注销ID;

  2、凡发布或回复中粘贴社区外部广告,以此作为推广或商业利益为目的,封杀本版发言权1年,情节严重者全区封杀直至注销ID;

  3、恶意灌水或恶意翻帖,封杀本版发言权1天至3个月,屡禁不止者封杀1年,情节严重者全区封杀直至注销ID;

  4、抄袭他人的文章,视情况封杀本版发言权1天至3个月;

  5、其他违反城市论坛社区管理规定的ID,按城市论坛社区规则中的《ID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五章、帖子红脸、绿脸、黑脸的推荐管理

  1、红脸:

  1、1 文字类:文笔优美,格调典雅;有一定主题性;没有太多白字、标点错误等;根据文体的不同酌情定夺字数;

  1、2 图片、flash:内容健康、针砭时弊、切合本版主题;

  2、黑脸:文章与原社区规定的劣品标准不一致,是原创故事性强或可读性强但表面负方向实隐正方向引导,且文字流畅、连贯、风趣幽默的帖子;

  3、绿脸:原创,或论点独到、论据充分。或生活体验,文字优美。文笔流畅,有一定可读性。



  第六章、附则

  1、恶意灌水:指同一内容连续多次发帖或回复,或者本可一次发表的内容分多次发表,包括同一人多个马甲同时进行无意义的灌水;

  2、恶意翻帖:指一人将同一作者的帖子在30分钟内翻出5篇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或与主贴不符的行为;

  3、抄袭:指不属于本人原创却不注明“转载”字样或注明文章出处和作者名字;

  4、人身攻击:指属于社区网友之间、网友与版主、网友与管理员、版主与管理员之间明显带有辱骂及变相辱骂、捏造事实诋毁他们ID形象的行为;

  5、本规则中未描述部分按城市论坛社区规则执行,超出上述规则部分由斑竹判断进行处理;

  6、论坛非常时期,斑竹具备灵活运用适度调整本规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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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素颜 发表于 2015-4-19 08: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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