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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一审获刑的陈柏槐当庭翻供,对检方指控其滥用职权、受贿两桩罪名全部予以否认。
4月17日上午,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福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 至此,十八大后落马的99个“大老虎”中,已有8人被判刑。其中,7名“大老虎“均认罪悔罪,只有刚刚一审获刑的陈柏槐当庭翻供,对检方指控其滥用职权、受贿两桩罪名全部予以否认。 8个“大老虎”中,有6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案尚处于上诉法定期限内,他是否会上诉尚不清楚。陈柏槐案刚刚宣判,其是否会上诉同样还不清楚。 这个陈柏槐,居然还能整出当庭翻供的事情来,真是有些奇怪,现在那么多身上“有事”的人,纪委还管不过来呢。要是真是身上没点像样的大事,纪委能顾得上注意你??也不想想没事的话,怎么会关注你呢,好歹你也是个不小的官儿吧。也许认为在同级别的官员中,你捞得不算多,但也不能全盘否认呀,太不可思议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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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自称此前有罪供述系虚假供述
陈柏槐系湖北省第一个落马的“大老虎“。 2013年11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陈柏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2月23日,福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 福州市检察院指控,陈柏槐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和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授意、批准将农业厅下属单位的国有划拨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开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亿多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3万多元。 陈柏槐在庭审中翻供。他认为,起诉书指控其滥用职权没有证据证实,其审批都是依照程序进行,也未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在侦查阶段关于受贿的有罪供述系特定情况下作出的虚假供述,从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过利益,认定其受贿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法庭最终确认了检方的指控,称陈柏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认定陈柏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6个“大老虎”均未上诉 迄今为止,十八大后落马的“大老虎”共99人,其中地方“大老虎”69人,军队“老虎”30人。 在69个地方“大老虎”中,目前已有8人获判,分别是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江苏省南京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季建业,广西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内蒙古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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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不想死,那时候的日子过得太舒坦了,怎么会想死呢??东山再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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