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公证何方 - 

(永嘉县公安局江北派出所毛秀星为什么拒答

[复制链接]

3

主题

-3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
 楼主| 公证何方 发表于 2015-4-20 01:4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2011年1月27日,贵局法医第一次鉴定认为王某的损伤程度无法认定。而2011年11月15日,居然凭王某让黄海后补的体格检查表中“头顶部稍肿,左脸及耳前部淤肿”鉴定为“未达到轻伤”。皮表伤势的鉴定,竟以事发313天后的结论推翻事发25天后的结论,您也觉得可信??而表明显可疑,您也看不出来??______这都看不出来,你徐志宏,毛秀星还好意思说亲自参与了讨论??你看不出来,受害人和你说,你又不管,你当什么局长??当什么所长??

3

主题

-3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
 楼主| 公证何方 发表于 2015-4-20 01: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三十二条:“公安民警应当热情为求助的群众提供必要的帮助,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群众报警、报案应当及时妥善处理。”                          永嘉县公安局,你们做到了吗??

3

主题

-3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
 楼主| 公证何方 发表于 2015-4-20 01: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永嘉县中医院出院记录载:“入院日期2011-01-02,出院日期2011-01-19,住院天数17天。” 下署日期却是2011年01月07日。徐局您看得懂吗??————这都看不出来,你徐志宏,毛秀星还好意思说亲自参与了讨论。什么案??你看不出来,受害人和你说,你又不管,你当什么局长??当什么所长??

3

主题

-3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
 楼主| 公证何方 发表于 2015-4-20 01: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永嘉县中医院出院记录载:“入院日期2011-01-02,出院日期2011-01-19,住院天数17天。” 下署日期却是2011年01月07日。徐局您看得懂吗??————这都看不出来,你徐志宏,毛秀星还好意思说亲自参与了讨论。什么案??你看不出来,受害人和你说,你又不管,你当什么局长??当什么所长??

3

主题

-3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
 楼主| 公证何方 发表于 2015-4-20 02: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正常程序笔迹鉴定15天就能做出,为何江北所办案两个多月了,了无音讯,还口口声声说依法,真不知依哪条法??想拖着不处理吗??

3

主题

-3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
 楼主| 公证何方 发表于 2015-4-20 02: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六、2012年7月份,王某还公然贴了一张写有带侮辱、诅咒性质词句的纸在我家门外示众,其性质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款。这我和您也说过,我也曾不下七次向江北所报案,而毛所至今还不肯受理,别说处理了。这点和前一点无疑都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请问徐局,如果这不属于行政不作为,那什么属于行政不作为??————这都看不出来,你徐志宏,毛秀星还好意思说亲自参与了讨论。什么案??你看不出来,受害人和你说,你又不管,你当什么局长??当什么所长??

3

主题

-3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
 楼主| 公证何方 发表于 2015-4-20 02: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永卫38号文件上“造成了第三方利益的损害”中“第三方”如果不是指我??难道会是您??还是路人甲??关于这点,昨天我们就再三问过您,您可能心思在别的地方,总是顾左右而言他。\'————这都看不出来,你徐志宏,毛秀星还好意思说亲自参与了讨论。什么案??你看不出来,受害人和你说,你又不管,你当什么局长??当什么所长??

3

主题

-3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
 楼主| 公证何方 发表于 2015-4-20 02: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永加县公安局办理此案时:
  明知有错,
  一错再错,
  知错不改,
  将错就错,
  千错万错,
  特错大错,
  有错不纠,
  错上加错,
  铸成冤案,
  无法收场。
  陈巧勇题!!

3

主题

-3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
 楼主| 公证何方 发表于 2015-4-20 0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永嘉县纪委审批过的永卫38号文件上“经查实,2011年1月2日,患者王某在中医院住院期间,主治医师黄海未在其病例上写明‘左耳及耳前部淤肿’等病症,而在其出院后应患者本人要求补充添加了该病症”,请问徐局怎么解释??————这都看不出来,你徐志宏,毛秀星还好意思说亲自参与了讨论。什么案??你看不出来,受害人和你说,你又不管,你当什么局长??当什么所长??

3

主题

-3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
 楼主| 公证何方 发表于 2015-4-20 02: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第二条:绝对禁止对告状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
  《公安部五不准》第一条:不准对报案、办事、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态度。

  永嘉县公安局,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