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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证据4,金威瓦厂营业执照证明了被告一伙承包租赁贾村瓦厂后为更好实现经营目的重新办理了个体工商执照。目的二,实现与贾村瓦厂产权所有人崔远忠的债权债务的分离。金威瓦厂的执照用一份租赁协议办理的。不是用购买协议去办理的。金威瓦厂执照办理日期;2007,3,22,有效期;2011,3,19。瓦厂从找工到正常生产需两个月,这是基本常识。庭审中,被告声称2007,1,1日购买了原告催远忠之贾村瓦厂异常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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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证据5,胡明吉与我签署的租赁协议目的是办理金威瓦厂营业执照,同时证明非买卖关系。他的同伙刘兵咬定1月即买了贾村瓦厂,傻瓜都整不明白;为啥不用购买合同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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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证据6,窑炉翻新费用协议。日期2007年10月21日。被告声称2007年1月1日已经购买了我的瓦厂,咋还与我签署这份协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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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远忠 20120726 22: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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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证据7,被告刘兵为我出具一份证明购买协议无效的证明书一份。该证据特别注明是。未注明特指其中哪一份。日前2007年1月1日。他本人向法庭提供之三份买厂协议日期也是2007年1月日。泛指日前是2007年1月1日的所有买厂协议。买厂协议四个字是被告2007年5月添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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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4678 20120803 21: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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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证据8,我与王涛签署租赁协议书一份,日期2007年8月1日。内容是王涛租赁一车间。该证据证明我在2007年8月仍在行使产权所有人权利。另,被告声称1月1日已经购买我的厂子,那么产权早归被告所有;我在8月租赁给王涛经营收取租赁费,试问刘;你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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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证据9,签字的赢光公司财产明细表一份。刘兵和其内弟均签名。该证据证明一,二两厂是公司的两条生产线。此件原是为他们要办理花生油的营业执照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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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证据10,鲁中公证处档案一份。该证据证明被告手持的公证书严重违反和。与事实不符。与原件不符。被公证的协议是230万的,而被告作为诉讼请求的却是470万元的那一份。真乃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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