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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4678 20120808 20:43:35 该证据隐藏很深。法院数次调取,方见真容。以至影响到开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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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郑法官 20120805 22:29:59 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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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证据;一,购买协议一份。日期2007年1月1日。金额160万元整,内容为2007年1月1日前欠七十万元整,2007年1月1日付现金九十万元整。二,购买协议一份。日期2007年1月1日。金额230万元整,内容为2007年1月1日前欠一百四十万元整,2007年1月1日付现金九十万元整。三,购买协议一份。日期2007年1月1日。金额470万元整,内容为2007年1月1日前欠二百四十万元整,2007年1月1日付现金二百三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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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远忠 20120810 18:32:58 怪怪的??真是千古奇闻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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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反思,当弱小个体遭遇强大的刑事追诉体制,司法中那些若隐若现的“地方性格局”如何得到清除??法制逼退暗箱才能保护千千万万个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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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已经不短,我们的权力部门应该给楼主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个说法,给公众“法治社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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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提供些多方相互佐证的内容,大家更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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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jianjunde 20120813 10:58:47 正义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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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不倒霉,坏人怎么办??没有了坏人,公检法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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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唐诗宝贝 20120813 19:50:08 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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