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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及城市论坛很多喜欢讨论大跃进“饿死3000万”这件事的人,往往会被问这么个问题:你为什么总是揪住“饿死3000万”这件事情不放??
我不能代表别人,就我个人而言,是从两条自认为算公理的原则出发来看这件事的: 公理一:人,或至少是中国人,生命的价值是相等的; 公理二:死人,分为天灾和人祸。天灾没办法,尽人事而听天命,因你责怪老天爷也没什么用;人祸,就应当有人负责,即使活的时候不能明正典刑,死了也应该公布其罪,接受历史的审判。非此,则说明正义没有得到伸张,让我心中憋了一口气。 举个例子:南京大屠杀,死亡30万人。这件事我们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建了纪念馆修了纪念碑进了教科书,被认为应对此事负责的松井石根和谷寿夫被处决。如果有一个更大得多的人为惨案,难道不应该更引起我们的纪念、反思、警惕,和更严厉的追究责任人吗??否则,就是违反了第一条公理。 死人的事很多,老天对天灾负责,作恶者对人祸负责。人们对天灾和人祸的敏感性不同。唐山大地震死亡24万,重伤16万,接近南京大屠杀的伤亡规模,但我们一般很少想起这件悲剧。纳粹屠杀600万犹太人,全世界铭记在心,年年纪念,至今对其责任的探讨和罪行的挖掘仍在深入;而光绪时期中国北方的“丁戊奇荒”死亡1300万人,1983年非洲饥荒死亡1600万人,规模都比纳粹屠犹多得多,但现在也少有人提起。对天灾,我赞同“向前看”的思路,对人祸,我不能。 因此,当我知道有一件人祸,规模大过南京大屠杀许多倍,但却未得到相应的重视,没有纪念碑,没有纪念馆,没上教科书,真相仍然被刻意遮掩,责任人居然完全缺失,我感到,中国人的生命价值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正义没有得到应有的伸张。这让我寒心,也是刺激我“揪住不放”的直接原因。 我记得,几年前四川成都有一位吸毒母亲的3岁女儿李思怡因警察渎职被饿死;近年南京又有两个幼女因母亲的不负责被饿死。这三个小孩子的饿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反思,相应的责任人都被判刑。 但吊诡的是,饿死3个人的是罪人,饿死3000万的,却可能是“伟大领袖”,躺在水晶棺中受人膜拜。这种违反常识的事情,我无法理解,也绝不接受。 不要跟我说“你接不接受有什么用??”我不管有没有用,在我能够的范围内,我就是不接受,就是要像那个小孩大声叫嚷“可是他什么都没有穿呀??”老毛说愚公移山,胡适说功不唐捐,古人云水滴石穿,一个意思。 实际上,我并不在乎责任人姓毛姓刘或是姓邓,但是,没有责任人是不行的。我不考虑任何意识形态需要或政治上一时的方便,要的只是正义,哪怕是迟来的正义。 我要求,对于大跃进大饥荒,必须公布事实真相,隆重悼念死难者,立碑建馆以警后人,并公开责任人给予历史的审判,其规模和深刻度不应小于对纳粹屠杀和日本侵华的纪念,因为这三件恶行造成的灾难是大致相当的,如果不是前者更大的话。否则,我就会继续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揪着不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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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谁,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你天天咬着又怎么样??你还能翻天了不成??土G有人鸟你??傻不腊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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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杜洪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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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步截尾 LZ 2015-04-19 20:52:00
我,以及城市论坛很多喜欢讨论大跃进“饿死3000万”这件事的人,往往会被问这么个问题:你为什么总是揪住“饿死3000万”这件事情不放?? 我不能代表别人,就我个人而言,是从两条自认为算公理的原则出发来看这件事的: 公理一:人,或至少是中国人,生命的价值是相等的; 公理二:死人,分为天灾和人祸。天灾没办法,尽人事而听天命,因你责怪老天爷也没什么用;人祸,就应当有人负责,即使活的时候不能明正典刑,死了 ————————————————— 我就看看,不敢说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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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们在胡说八道。当时明明饿死了300亿你非要说3000万,不是胡说八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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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根葱,呵呵,傻逼玩意,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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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五岁,不然楼主会说我们不认真,没有见过他爷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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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我知道我身边的朋友就有家里2人被饿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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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编造出来的3000万,但是一些人就把这当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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