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州工伤残疾女遭暴力限制自由 无钱治伤还供养3人
我是一单身大龄女,在江西燕兴物业工作了3年,因工伤腿骨折断致残,其不给我按工伤处理,且我没有得到一分钱补偿!!我拄着双拐去找他们维权,其保安竟多次暴力将我拉抬致保安室限制人身自由……我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遭到拒绝。我上有70多岁的父母,下有8岁的女儿需要供养,如今我没有治疗工伤的费用,吃饭的问题都难以解决,陷入极度的困境中…… 我是一47岁的单身女,在江西燕兴物业工作了3年,受其委派在赣州电信水南分公司当保安,其违反《劳动法》《劳动法合同法》,以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2013年4月11日中午约1时半,我骑电动自行车去上班,路经八一四大道,因铁通在该路上的窨井下沉导致路面不平,而摔致腿骨骨折,八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2010年12月20日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我受的是工伤。 我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其不是以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给我办理,而是以没有劳动合同等拒绝我的申请。 我受伤数天后,忍着剧痛,拄着双拐来到文清路南门口电信大楼燕兴物业保安的值班室,燕兴物业的领导说他们会来看望我,但他们没有来。 4个月后的2013年11月18日,我又拄着双拐去该保安值班室找他们,他们只答应给我2千元生活费作为补偿,经我不断的维权之后,他们又加了1千元。 2013年11月25日,我再次来到了该保安值班室外面的电信店面处维权,下午4时多,燕兴物业的保安暴力把我拉抬进了该保安值班室,怕我出去维权,将我控制起来。之后燕兴物业的领导又来了,双方谈补偿事宜未果,至6时多时释放了我。 不久之后我又多次去了上述地点维权,燕兴物业的保安再度把我控制在保安室,并且没有人和我谈补偿等事宜了。 燕兴物业上述限制我人身自由的行为严重地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其对我的受伤不按工伤处理,且我至今也没得到一分钱补偿!!……如今,我花去了医学费四万余元,铁通公司见我和我一家可怜,承担了我受伤的部分责任,出了三万元,得到我的谅解。我受的工伤还要医两个疗程,却没有医学费了!!我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上有70多岁的父、母,下有8岁的女儿需要我供养,不要说没有医学费,一家人吃饭的问题都难以解决,陷入极度的困境中……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或好心人能帮帮我。 我手拿维权书、我的燕兴物业工作牌照片,我的八级伤残司法鉴定书、医院腿骨骨折疾病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见 江西省赣州市水东镇正兴村危杆下4号 刘章香 手机:15979776820 2014年1月13日 | |
|
黎明前的黑暗是短暂的,正义善良的人们。顶起来!!顶顶顶!!
| |
|
为了一己之利做些丧尽天良的还少吗??
| |
|
相信正义的力量,顶!!顶!!
| |
|
10年武汉的苍蝇有人保护死不了 苍蝇之害大于老虎,为何不打?? 我是洪山区井岗村颐和苑小区7-2-701业主的父亲,2004年10月11日早上8点我儿驾驶公司小车从小区内开出时,遇到一个不名身份的人阻拦,此人自称是小区保安,他向其收取在小区内的停车费,我儿对他说收停车费可以,但是你要出示由物价局下发的收费许可证并给发票,对方说没有这些东西,他是小区的自治管理保安,要是不给钱他就不让走,于是我儿下车与他理论,当我儿刚下车对方就双手抓住我儿的耐克圆领杉要打他,我儿不停的要此人松手,他就是不松手,这时从门房中冲出两个人不分清红皂白对着我儿就拳打脚踢,三个人对我儿的暴打有两分多钟,并撕烂了我儿的耐克圆领杉,我儿不停的叫他们住手,对方就是不停手,直到有一个小区业主上前制止。到这时我儿才有时间打110报警。 据我了解小区另一个业主彭厚林的此人打着小区自治管理的旗号置国家的<<物业管理条例>>而不顾,非法纠集着一批无业人员于2004年8月1日进住颐和苑小区,在没有成立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的情况下非法组织其个人的自治管理队。他们在没有征得全体小区业主的同意下开始对小区的小车进出进行收费,对小区的500多户业主一家家上门收取50-100元不等的卫生治安管理费,如有业主对因为他们的违法行为拒绝交费的,他们就组织4-7人持老虎钳等工具掐他们家的电同时非法持管制刀具要砍业主,扬言不给钱就砍人,他们于2004年10月6日晚8点来了四个人到我家收取了90元的卫生治安管理费,在他们的停电危协下我交了这90元。这种争斗在小区中已经发生了很多起了,有哪个业主不交停车费的他们就打哪个业主,向我儿这样被打的业主已经有好多了,我奇怪的是象彭厚林这种带有明显黑势力组织的团伙我们公安机关中的民警不但不管还认为他们管好了小区的治安??
根据国家的<<物业管理条例>>,只有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的主持下小区中才能引进合法的物业管理公司来参与小区的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应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有物价局下发的收费许可证,有税务登记证并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各种条件下才能真正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而且物业管理的收费是按与业主或是业主委员会签定的合同来执行的,这种以彭厚林个人自发组织的小区自治人员很明显就是一个非法的组织,其行为已经危害了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他们的行为已经触范了国家的刑法及民法,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出了这么多的打人事件,就没有一个政府执能部门出面来取缔这个非法组织呢?????? 我儿已不是小区中第一个被打报警的业主了,难到非要等到这个小区出了人命案才会有人重视吗??????令人深思的是在我儿2004年10月11日被打之前这批人还未穿保安制服,到了10月13日早上这批人却全部换上了保安制服,难到他们的行为得到了公安机关的认可吗??????希望我们的人民政府能为民做主,早日介入,调查处理,依法取缔这个非法的组织,还小区500多户业主一个安定无忧的生活。 我想您听到颐和苑小区的名字应该不是很默生吧,该小区小部分业主因为房屋产权的问题多次到法院告状市政府,但是这不是市政府不管该小区的理由吧。从2004年10月到现在2006年4月,以彭厚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黑物业已在颐和苑小区横行了一年多的时间,他们靠打手持刀威胁,打人、骂人,剪电线、剪有线电视线、阻止有线电视部门进小区收费等等手段来达到其违法收费霸占小区的目的,我们家已被其剪了两次电线,他们还多次威胁要打死我这个72岁的老人,这种现象是不是要在颐和苑小区死几个人市政府才能出面呢?????? 颐和苑小区的物业问题我已投诉了一年多的时间,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等均去信去电,为什么一个简单的问题总是得到不回复呢??正义何时才能得到申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