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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
1)未成年人保护法 2)妇女儿童保护法 3)刑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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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宝多 20111026 12:46:56 顶一下这个!!
司机的责任再大,也比父母责任少!! 可是,在中国,不追究父母责任——我们默认父母都是极爱子女的,不会故意伤害子女的,子女受了伤害他们都痛不欲生的…… 可惜,不是人人都符合这种默认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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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可以视为拒绝抚养,因为导致死亡,因此情节恶劣。 快来围观法盲,围巾监护责任,视为拒绝抚养,哈哈哈哈哈
是不是拒绝抚养30秒罪啊?? 以后小孩在父母旁边摔跤啊受伤啊,统统可以列入此罪........ 人才,你让我想起了那个强奸N种理论的教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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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同意父母未尽到监护人责任,应该受到制裁;只是毕竟在中国,不一定就采取判刑方式,可以采取监外执行,或者公益行为方式惩处。孩子是无辜的,作为父母应该尽到尽可能完善的监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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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体:父母,客体:小悦悦; 看了楼主的解答,我只能摇头表示遗憾,不再寻求专业交流了。对楼主主张对小悦悦父母追究刑责的义愤心情或情绪表示理解,但从法治的角度不敢苟同。善意提醒:不要过于依赖度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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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可以视为拒绝抚养,因为导致死亡,因此情节恶劣。
没用的楼主。这些禽兽不如的爹妈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责任和义务。给他们普法等于浪费口水。 小悦悦的事情发生后,很多人都明确说了,只要不拿小悦悦父母开刀进行批捕,全中国进行宣传,让那些不负责的爹妈震撼一下明白子女不是小鸡小鸭小猫小狗生下来扔一边自己就能长了,小悦悦的悲剧才能尽量在事发之前避免。 全民声讨18个路人的盛宴还在高潮的时刻,广东又连发两起碾童事件。好了,这回司机一个没跑,路人也能帮忙的都帮忙了,这又能如何??能挽回孩子的命么?? 放养孩子的畜生父母们,你们尽管在这里指天骂地的埋怨路人吧,尽管放任你们不懂事的幼子车水马龙的大街上闲逛吧。看看这些被你们骂过的路人,会不会在你们的幼子出现意外之后改变仅仅只能围观的身份,摇身一变成为你们放养子女的“监护人”并且“负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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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可以视为拒绝抚养,因为导致死亡,因此情节恶劣。 快来围观法盲,围巾监护责任,视为拒绝抚养,哈哈哈哈哈
是不是拒绝抚养30秒罪啊?? 以后小孩在父母旁边摔跤啊受伤啊,统统可以列入此罪........ 人才,你让我想起了那个强奸N种理论的教授。 =================================================== 傻叉还不少,虽然我国法律的表述很不完整,乱来,但还是可以分析入罪的。 先搞清抚养的定义,抚养涵盖的范围。 监护责任是抚养的一个方面,因此不尽监护责任可解释为拒绝抚养,这里逻辑上没有任何问题。和时间30秒没关系。 而且,因为不履行监护责任,造成了重大伤亡,是刑事罪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