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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秀妹 女 原浙江省兰溪市工商管理局工作人员,2009年其利用本人在兰溪的人脉关系,向社会公众高息借贷9000余万元人民币收购了兰溪国际大酒店。而后,凌秀妹以国际大酒店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1.2亿元并挪为其他用处,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购置了多处房产和高档汽车及提供家人的无度挥霍,造成了严重的支不抵债。
在这种情况下,凌秀妹隐瞒已巨额负债的事实真相,进行虚假宣传,给社会公众造成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其假借以投资房地产、资金周转等名义,骗取社会公众的信任,以高额利息为诱惑,非法吸集社会资金,几年来非法集资社会资金数额竟达6.5亿元人民币之多;涉及借款人数竟达数千余人,所涉及地区除兰溪之外,还有杭州、温州、金华等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堪比东阳吴英诈骗案》导致千余家庭蒙骗受害。事发后,受害人欲自杀事件多次发生,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非法所集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高额的借款利息和购置房产及高档汽车并提供家人的无度挥霍。2012年11月凌秀妹非法集资诈骗案事发,其为逃避法律制裁,继续蒙骗不明真相的债权人,伙同部分债权人策划以国际大酒店为幌子进行非法的“债转股”,并以严重支不抵债的国际大酒店对债权人所谓担保偿还。 而事发半年之久,尽管受害群众屡屡上访,但当地市政府却置之度外不予理睬,向当地警方报案也不予受理,导致凌秀妹至今仍逍遥法外。人民政府为人民,试问:人民政府及警方到底是为诈骗犯凌秀妹做包庇服务还是为数千受害家庭当家做主??诈骗数额如此巨大,受害人如此之多,难道凌秀妹可以不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