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向法庭过激行为说不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产川加贝 发表于 2015-4-21 09: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次因为情绪激动扰乱了法庭秩序,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您别担心,这次绝对不会了。 ”4月 10日,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安全警示表上,临邑县当事人李某不好意思地对法警说。

  据了解,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将近年来在安全检查、庭审保障等工作中携带违禁物品及发生过激行为的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籍贯、所涉案由、基本案情、所携物品等相关信息制作成安全警示表,并在例行安检、立案登记等各个审判流程节点随案附卷进行风险预警提示。

  “以前我们在安检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携带违禁物品,只是将违禁物品予以没收或暂时保管,办案法官无法察觉到潜在的风险因素,现在一张小表格能发挥大作用。 ”该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张志健介绍说。

  “我认为将不理智行为进行登记警示,对当事人是一种震慑。 ”该院民一庭法官王学范向坛友介绍了他的亲身经历,一名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当庭情绪失控,险些与旁听席的对方亲属发生冲突,随即赶来的法警不仅及时制止了他,还将他的行为进行了登记,第二次开庭时,该院法警队派出法警值庭,确保案件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始终在司法警察控制之下,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同时,该院还将重点稳控人员名单在机关及各法庭安全检查通道、审判庭等场所进行公布,进一步提醒办案人员提高警惕,增强办案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作者:董建新 杨武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