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WQ正义之声 - 

河南固始“案中案”炮制三年离奇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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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Q正义之声 发表于 2015-4-22 19: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固检刑诉(2011)107号起诉书,作废无效如何还能威力之大?即能多次起诉、抗诉,又能多次裁判定罪处刑。这都是掌控起诉,裁判决定权的人,才能有如此法权以废冒真,才能敢于挑战践踏法律为所欲为。这个事实在起诉、裁判程序中被故意隐瞒,由此依据伪证上演两起冤案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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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Q正义之声 发表于 2015-4-22 19: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是对非法来源案件的起诉、裁判,是本案件的致命伤。这就是为什么要竭力掩盖事实真相的根本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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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Q正义之声 发表于 2015-4-22 19: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是对非法来源案件、伪造伤情案件的起诉、裁判,是本案件的致命伤。这就是为什么要竭力掩盖事实真相的根本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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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Q正义之声 发表于 2015-4-22 19: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件是一起伪证非法来源案件,是对伪证案件的多次起诉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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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Q正义之声 发表于 2015-4-22 19: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裁判的伤害事实是虚假的;起诉、裁判的伤情事实是伪造的;伤情鉴定是伪造伤情后作出的;起诉书是被宣布作废注销无效的;起诉、裁判伤情鉴定是排除废弃的;起诉、裁判案件是伪证非法来源的;撤诉不诉决定是伪证比照新标准非法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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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Q正义之声 发表于 2015-4-22 19:5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裁判的伤害事实是虚假的;起诉、裁判的伤情事实是伪造的;伤情鉴定是伪造伤情后作出的;起诉书是被宣布作废注销无效的;起诉、裁判伤情鉴定是排除废弃的;起诉、裁判案件是伪证非法来源的;撤诉、不诉是伪证比照新标准非法作出的;徇私枉法,舞弊作为,欺瞒掩盖是荒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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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Q正义之声 发表于 2015-4-22 20: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是对非法来源案件的起诉、裁判,是本案件的致命伤。这就是为什么要竭力掩盖事实真相的根本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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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Q正义之声 发表于 2015-4-22 20: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是对伪证非法来源案件炮制起诉,裁判的冤假错案,而非法来源的伪证冤假错案,是依作废注销无效起诉书公诉的。对冤案受害者作犯罪起诉、判决是用伪证、作废注销无效起诉书作为定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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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Q正义之声 发表于 2015-4-22 20: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认定是虚假伤害事实,伪造伤情事实,捏造的包庇事实。办案结果是依据伪造伤情证据,伪证非法来源案件,对当事人作定罪处刑起诉、裁判。办案过程是伪造、滥用程序,超越践踏法律程序。事实证明非法来源的伪证冤案事件“案中案”,他们玩弄、绕行的是非法过程,而根本就不敢走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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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Q正义之声 发表于 2015-4-22 20: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建明检察长要求:检察机关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